2月2日,州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我州召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万峰湖保护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会议。州委书记陈昌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黄兴文出席,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春红主持会议,州政协主席许风伦,州委副书记、贞丰县委书记涂妍出席。
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兴义军分区、州法院、州检察院、兴义师院、黔西南职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主席田大宝对《万峰湖保护条例》进行解读,兴义市政府、安龙县政府负责同志分别作发言。
陈昌旭指出,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认识、深刻把握制定实施《万峰湖保护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深刻认识到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化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治理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法治黔西南建设的必然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条例实施为抓手,以良法促善治,一体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治理,保护好万峰湖流域,守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
陈昌旭强调,要强化学习、强力推动《万峰湖保护条例》全面普及、深入人心。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今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学习培训,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包括条例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提高环保守法意识,持续营造万峰湖保护人人参与、万峰湖美景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盯紧贯彻、盯紧落实《万峰湖保护条例》重点任务、工作职责。要聚焦重点、把握关键,坚持在保护中发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有力有序抓好条例组织实施,确保不断取得实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再出新绩、再谱新篇。
罗春红在主持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部署要求和此次会议精神,立足全州大局、着眼长远发展,以《万峰湖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持之以恒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要压紧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加大培训、宣传、实施力度,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相关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为实施“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全力建设“康养胜地、人文兴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出席州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列席人员参加会议。(龙波 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