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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23年元宵节期间城区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通知

更新:2023-2-3 17:14|编辑:山遇水|浏览:1317|评论: 0 |来源: 兴义综合行政执法
摘要: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做好我市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低碳、健康的节日。结合实际,现将兴义市2023年元宵节期间城区 ...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做好我市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低碳、健康的节日。结合实际,现将兴义市2023年元宵节期间城区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放区域

  1.桔马大道(原兴马大道)—马岭客运站—309省道—宜化大道—兴义大道—峡谷大道—东南环线—丰都大道—永康隧道—西南环线—兴义西客运站—栖霞路—桔马大道(原兴马大道)范围内所有区域;

  2.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加油站、学校、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文物保护单位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禁止燃放区域。

  二、注意事项

  1.禁放区域内,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禁放区域外各街道需划定燃放区域,在允许时段内,居民只能在指定区域燃放爆竹;燃放后及时清扫干净,做到低碳、文明、环保、健康过节。

  3.在元宵节期间,为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倡导广大市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不燃放烟花爆竹。

  4.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业和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燃放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源头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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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23年元宵节期间城区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通知

  • 编辑:山遇水浏览:1317评论: 0 兴义综合行政执法
  •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做好我市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低碳、健康的节日。结合实际,现将兴义市2023年元宵节期间城区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放区域

      1.桔马大道(原兴马大道)—马岭客运站—309省道—宜化大道—兴义大道—峡谷大道—东南环线—丰都大道—永康隧道—西南环线—兴义西客运站—栖霞路—桔马大道(原兴马大道)范围内所有区域;

      2.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加油站、学校、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文物保护单位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禁止燃放区域。

      二、注意事项

      1.禁放区域内,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禁放区域外各街道需划定燃放区域,在允许时段内,居民只能在指定区域燃放爆竹;燃放后及时清扫干净,做到低碳、文明、环保、健康过节。

      3.在元宵节期间,为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倡导广大市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不燃放烟花爆竹。

      4.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业和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燃放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源头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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