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今日兴闻
> 本地资讯> 今日兴闻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新闻发布会召开

更新:2024-12-7 12:55|编辑:小点点|浏览:679|评论: 0 |来源: 黔西南日报
摘要:  12月5日,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新闻发布会在兴义召开,公布了我州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执行情况,并介绍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  2023年10月1日起,我州调整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政策调 ...
  12月5日,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新闻发布会在兴义召开,公布了我州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执行情况,并介绍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

  2023年10月1日起,我州调整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一消、两增、三提高。“一消”:取消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日支付限额。2024年1月1日前,参保群众看普通门诊疾病,在二级医疗机构有50元、卫生院有40元、卫生室有30元的日报销限额;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日报销限额。“两增”:一是增加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增加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有关的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提高”:一是提高普通门诊年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支付额度从400元提高至500元。二是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30个百分点;城乡“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三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基本医保起付线、乙类先行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的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全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执行落地1年来,医保改革红利释放明显。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554.59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7.93%,医保待遇总支出23.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亿元,增幅21.59%。

  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8.14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并于2024年9月23日启动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其中,筹资标准:2025年,我州执行国家、省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不低于1070元/人的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40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670元;资助参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农村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参保缴费,个人缴费0元,政府资助400元;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参保缴费,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资助200元;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资助120元;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保,个人缴费340元,政府资助60元;缴费渠道:线上缴费:参保人可自主选择通过支付宝、微信、贵州医保、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等渠道进行缴费;线下缴费:可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营业网点及相关银行金融便民服务点缴费,也可将居民医保费交给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陈安彤)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 今日兴闻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新闻发布会召开

  • 编辑:小点点浏览:679评论: 0 黔西南日报
  •   12月5日,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新闻发布会在兴义召开,公布了我州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执行情况,并介绍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

      2023年10月1日起,我州调整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一消、两增、三提高。“一消”:取消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日支付限额。2024年1月1日前,参保群众看普通门诊疾病,在二级医疗机构有50元、卫生院有40元、卫生室有30元的日报销限额;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日报销限额。“两增”:一是增加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增加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有关的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提高”:一是提高普通门诊年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支付额度从400元提高至500元。二是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30个百分点;城乡“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三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基本医保起付线、乙类先行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的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全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执行落地1年来,医保改革红利释放明显。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554.59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7.93%,医保待遇总支出23.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亿元,增幅21.59%。

      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8.14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并于2024年9月23日启动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其中,筹资标准:2025年,我州执行国家、省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不低于1070元/人的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40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670元;资助参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农村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参保缴费,个人缴费0元,政府资助400元;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参保缴费,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资助200元;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资助120元;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保,个人缴费340元,政府资助60元;缴费渠道:线上缴费:参保人可自主选择通过支付宝、微信、贵州医保、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等渠道进行缴费;线下缴费:可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营业网点及相关银行金融便民服务点缴费,也可将居民医保费交给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陈安彤)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