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年来盘踞在普安县盘水街道某村非法盗采萤石矿的犯罪团伙被成功取缔,该区域的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一起历时6年的非法盗采萤石矿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3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4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为牟取暴利,肆意破坏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普安县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部,地处南、北盘江分水岭地带,乌蒙山脉横穿县境,蕴藏煤、铅、大理石等28种矿产资源,生态优越,资源丰富。
案件办理过程中查明,2017年左右,犯罪嫌疑人李某发现普安县盘水街道某村一带蕴藏着丰富的萤石矿,便多次联系谢某、谢某宽等人提取样本进行化验,化验结果出来后李某便将信息提供给谢某、谢某宽等人。随后几人共谋组织器械和驮运工具进行开采出售,从而攫取非法利益。自2018年2月以来,谢某、胡某等30余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价值达538.9万余元。期间,多次被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查处,为了牟取暴利仍继续在夜间偷偷盗采矿石,揭开表皮覆土和植被便向下挖,甚至挖矿时矿洞坍塌,几人仍不管不顾重新换位置又开始盗采,对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提前介入,依法提起公诉
普安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胡某、伍某凤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发现,胡某、伍某凤等人在普安县盘水街道某村以每天150元的工钱,帮别人运输萤石矿,该处可能存在非法开采萤石矿违法犯罪行为,极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自然资源部门随即开展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4月将谢某、谢某宽等人涉嫌非法采矿刑事犯罪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为推动案件侦办效果,确保办案质效,承办检察官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多次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仔细审查卷宗材料,对需要进一步认定的犯罪事实和补充的萤石矿交易明细、犯罪嫌疑人供述、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公安机关,同时联合公安机关深入现场了解谢某等人非法开采萤石矿具体情况,为办好案件打牢基础。2023年10月27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谢某、谢某宽等36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能动履职,做好“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刻践行该发展理念,对现场调研发现,谢某等人非法采矿现场的大量林地被损毁,采区大面积裸露,矿洞垮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为推动生态环境有效修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谢某、谢某宽等30余人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形式推动矿山环境修复与治理。目前,共修复矿山环境6处,回填矿产资源400余吨。
同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漏洞等问题,依法向自然资源、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发出了社会治理性检察建议2件,推动辖区非法采矿违法行为多发、频发问题综合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