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纪检监察》杂志第38期聚焦黔西南州望谟县纪委监委针对养老保险收而不缴、多收少缴以及到龄未领取保险金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深挖彻查惠民惠农领域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具体实践,刊发报道《精准监督守护群众“养老钱”》。
原文刊载于《贵州纪检监察》杂志第38期
全文如下
“请你单位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每一分‘养老钱’都能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纪委监委对县民政局落实监察建议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该局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加强惠民惠农补助资金的监管使用。
此前,望谟县纪委监委聚焦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发放问题开展联动监督时,收到大观镇群众罗某某反映“2021年交了300元养老保险金,但系统上查不到名字”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组建核查组深入核查。
“来访群众反映给其弟缴纳养老保险的金额是300元,为什么缴费标准变成了100元呢?”在调取罗某某户缴费明细后,大观镇纪委负责人觉得有些不合常理。
“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100元调整为300元,但根据政策建档立卡户可以继续保留100元的缴费标准,这有可能存在向建档立卡户收取300元,但录入系统标准为100元,从中私自截留200元的情况。”核查组成员小秦梳理相关政策规定后,提出了想法。
随即,核查组从镇养老中心筛选、调取了近两年来养老保险缴费台账,特别是参保费用为100元或同一户缴费标准不同的名单。同步对照名单逐一走访核实,收集缴费收据凭证和微信转账记录,及时调取并固定相关证据,很快查清了大观镇政府工作人员、里来村驻村干部胡某某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胡某某利用负责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便利,以300元缴费标准收取大观镇里来村26名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后,却只按100元缴费标准录入系统22人,另有4名群众缴纳的费用未录入系统,截留克扣共计5600元。最终,胡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个案的查处不是最终目的,加强推进专项治理才是关键。望谟县纪委监委将胡某某案与已查办民生领域同类案件综合分析比对,加强类案分析,针对养老保险收而不缴、多收少缴以及到龄未领取保险金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深挖彻查惠民惠农领域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
望谟县纪委监委案件承办部门与案件审理室共同剖析案件。(卢军/摄)
“我们采取片区协作方式,抽调熟悉民政、财政、审计等专业干部组成4个监督检查组,通过数据分析、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盯住资金申请、受理、审批、发放等关键环节,深入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情况开展‘大体检’。”望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立案40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挽回经济损失607.6万元。
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的同时,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选取查处的胡某某等1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截至目前,推动在全县各单位(部门)展播58次覆盖15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针对案件暴露的监管不到位、作风不实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建立惠民惠农政策数据信息比对、监管责任追究、社会救助监督管理等制度4项。
回音壁:
望谟县大观镇里来村村民罗某某:得知交过的养老保险费在缴纳后没有上系统,自己也犹豫要不要去反映,觉得几百块钱的问题不会有人管,即使反映了也会不了了之。没想到,最后不光把养老保险补缴了,还处理了人,这个结果我很满意。现在,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直接在微信小程序就能查到,缴费金额和标准一目了然,既方便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