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国内资讯
> 本地资讯> 国内资讯

我国首部职称评审监管办法发布

更新:2024-8-21 09:32|编辑:小点点|浏览:5777|评论: 0 |来源: 新华社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据了解,这是首部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将有利于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  人力资源社 ...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据了解,这是首部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将有利于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一文件是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在“破四唯”、“立新标”、放权松绑等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职称评审监管,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针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办法明确,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办法提出,对个人违规行为实行信用管理,职称评审中的失信行为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对单位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强化对评审单位的违规处置。

  办法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化评审机构也列入了监管对象。对于与职称评审无关的中介等其他社会机构假借职称评审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活动,办法将其作为各地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要求地方人社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置。(姜琳)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 国内资讯

我国首部职称评审监管办法发布

  • 编辑:小点点浏览:5777评论: 0 新华社
  •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据了解,这是首部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将有利于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一文件是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在“破四唯”、“立新标”、放权松绑等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职称评审监管,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针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办法明确,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办法提出,对个人违规行为实行信用管理,职称评审中的失信行为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对单位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强化对评审单位的违规处置。

      办法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化评审机构也列入了监管对象。对于与职称评审无关的中介等其他社会机构假借职称评审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活动,办法将其作为各地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要求地方人社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置。(姜琳)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