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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安康小区临机场街门面及安康小区内库房招租公告

更新:2023-3-28 20:16|编辑:二心间|浏览:1430|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我公司位于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安康小区内的库房公开向社会招租,现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我公司位于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安康小区内的库房公开向社会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5日下午17时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名参加竞租时交纳该竞租保证金,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
  五、竞租地点: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租期及竞租底价:租期5-10年,第一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15.74万元/年)(含房屋租赁税)。一次性支付租赁期内全部租金的,在支付租金的承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每年支付一次租金的,即采取按年支付租金的,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4%。
  七、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人的,由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代表与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八、标的展示: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安康小区内的库房,建筑面积约3147.80平方米。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以踏勘现状为准。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除按(一)或(二)中提供材料及收取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竞租人报名成功即表示其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七)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竞租成功者可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账户号码:240909010920000237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城区支行
  (八)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以及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作无息退还,由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到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该房屋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危及比邻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第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电话: 陈海军 13379669393
  报名登记: 岑金昌  18185975110

  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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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5日下午17时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名参加竞租时交纳该竞租保证金,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
      五、竞租地点: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租期及竞租底价:租期5-10年,第一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15.74万元/年)(含房屋租赁税)。一次性支付租赁期内全部租金的,在支付租金的承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每年支付一次租金的,即采取按年支付租金的,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4%。
      七、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人的,由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代表与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八、标的展示: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安康小区内的库房,建筑面积约3147.80平方米。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以踏勘现状为准。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除按(一)或(二)中提供材料及收取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竞租人报名成功即表示其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七)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竞租成功者可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账户号码:240909010920000237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城区支行
      (八)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以及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作无息退还,由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到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该房屋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危及比邻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第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电话: 陈海军 13379669393
      报名登记: 岑金昌  18185975110

      兴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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