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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获得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1亿元

更新:2023-2-6 10:39|编辑:山遇水|浏览:1299|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  今年,黔西南州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2.31亿元,着力支持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等乡村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到人到户资金需求,优先支 ...
  今年,黔西南州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2.31亿元,着力支持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等乡村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到人到户资金需求,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推进现代农业高效高质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黔西南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进一步提高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比重,着力“强化基础、稳定产业、重在科技、突出特色、提质增效”,不断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问题和项目为导向,扎实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支持开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强化产业与包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利益联结,统筹推进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打造一批巩固脱贫成果的示范结点、产业持续发展的示范点、西部乡村振兴的示范点,全产业链的农业产业示范区、示范带,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农户内生动力,探索构建“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样板,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助力乡村振兴。

  全州各县(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有序推进项目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严防资金闲置、挪用、效益低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最大带动效益,推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开创新局面。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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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获得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1亿元

  • 编辑:山遇水浏览:1299评论: 0 兴义之窗
  •   今年,黔西南州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2.31亿元,着力支持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等乡村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到人到户资金需求,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推进现代农业高效高质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黔西南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进一步提高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比重,着力“强化基础、稳定产业、重在科技、突出特色、提质增效”,不断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问题和项目为导向,扎实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支持开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强化产业与包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利益联结,统筹推进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打造一批巩固脱贫成果的示范结点、产业持续发展的示范点、西部乡村振兴的示范点,全产业链的农业产业示范区、示范带,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农户内生动力,探索构建“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样板,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助力乡村振兴。

      全州各县(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有序推进项目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严防资金闲置、挪用、效益低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最大带动效益,推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开创新局面。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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