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端午已至,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册亨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四级警长施景文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问题。2024年9月4日至9月5日,施景文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开展公务期间,与同事黄某(另案处理)先后在苏州市、贵阳市饮酒。2024年11月,施景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册亨县检察院法警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黄佳琴在公务接待中违规用酒并参与饮酒问题。2020年12月8日,黄佳琴在接待某县检察院领导干部前来交流学习的过程中,违规提供酒类并参与饮酒。黄佳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册亨县坡妹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杨鑫入村开展工作期间违规饮酒问题。2022年9月5日,杨鑫到坡妹镇茶园村开展工作结束后,在村党支部副书记家中就餐时饮酒;2023年5月22日,杨鑫到坡妹镇走马村开展工作结束后,在走马村村委会食堂就餐时饮酒。2024年8月,杨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册亨县坡坪中学原校长徐代友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违规补贴车辆燃油费问题。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徐代友在坡坪中学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提供香烟;2014年4月至5月,徐代友违规同意使用坡坪中学后勤服务部资金,补贴部分教师外出参加同事婚礼产生的车辆燃油费。徐代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4起案例,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有的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烟酒,有的违规补贴车辆燃油费,反映出“四风”问题仍具有顽固性和复杂性,“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形势依然严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必须紧盯不放、寸步不让。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统筹推进,组织认真查摆问题,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纪律,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采取有力举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始终心存敬畏、慎始慎微,从细微处着手,管住“手”和“嘴”,坚决抵制诱惑,不断增强严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底线性任务,着力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中共册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