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畜禽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现将兴义市畜禽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兴义市畜禽产业园项目(重大变动)
二、建设单位:兴义市黔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性质:新建(重大变动)
四、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新坪村大新寨组
五、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38600万元,新建生猪屠宰量20万头/年,家禽屠宰量为200万羽,以屠宰鸡为主。生猪屠宰区:临时猪舍(猪待栏)、待宰间、冲淋间、屠宰间、分割间、副产品车间、包装车间、冷库用房、机房及锅炉房、综合管理用房;家禽屠宰区:待宰间、屠宰间、冷库用房、机房;污水处理站、综合管理用房。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zkvZjOffhO5MMTtv8qDqg?pwd=qp66 提取码:qp66
联系电话:15685934439(王先生)
E-mail:2478825794@qq.com
(二)公众意见征求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AP3NP5aB6AxODASPkGu_w?pwd=776b 提取码:776b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兴义市黔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