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兴义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兴义

黔西南法治督察专员选聘!时间截止3月10日

更新:2025-3-2 14:31|编辑:逗逗|浏览:1148|评论: 0 |来源: 黔西南州司法局
摘要: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强法治黔西南建设,提升法治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聘一批政治素 ...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强法治黔西南建设,提升法治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法治建设工作、具有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作为我州法治督察专员,从事公益性法治督察工作,为“康养胜地、人文兴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选聘过程公开透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与竞争,选聘结果公正合理。

  (二)坚持择优原则,根据选聘条件,综合考量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没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较高的行政法律实务能力,熟悉并热爱法治建设工作,具备履行督察工作职责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

  (四)具有3年以上法治工作经历,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作风严谨,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六)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有较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益性的法治督察工作。

  三、选聘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全州“两代表一委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法治工作者,律师、新闻记者等社会人士。

  (三)州直事业单位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州委依法治州办于2025年3月1日前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

  (二)选聘报名:本次选聘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10日。

  1.单位推荐:由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推荐符合担任法治督察专员的人员,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填写《法治督察专员推荐表》(附件1),并附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法治工作业绩等材料,于2025年3月10日前通过省电子公文系统“快传”或“事务”功能发送到州委依法治州办(路径:州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联系人:苏忠华,联系电话:3666909);也可通过邮箱发送,邮箱号:qxnyfzz@163.com。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州委依法治州办提交自荐材料(自行填写《法治督察专员自荐表》(附件2),并附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法治工作业绩等材料,提交时间与提交路径与单位推荐一致)。

  3.定向邀请:根据工作需要,向全州有关单位、组织、行业等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法治督察专员。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间结束后,州委依法治州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四)考察:州委依法治州办于2025年3月30日前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颁发聘书。

  五、主要职责

  (一)根据州委依法治州办安排参加法治督察活动,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二)了解、收集并向州委依法治州办反映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和实地督察、调研、暗访、核实等工作。

  (四)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反映督察情况,公平评价被督察对象。

  (五)结合日常工作、生活以及办事体验,广泛收集所在区域、所在行业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法治建设方面的社情民意,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督察专员选聘工作,组织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原则上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至少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为避免工作冲突,推荐的人选除本职工作外未兼任其他监督工作)。

  (二)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把关,确保选聘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选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州委依法治州办负责解释。

  (二)选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州委依法治州办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中共黔西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 兴义

黔西南法治督察专员选聘!时间截止3月10日

  • 编辑:逗逗浏览:1148评论: 0 黔西南州司法局
  •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强法治黔西南建设,提升法治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法治建设工作、具有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作为我州法治督察专员,从事公益性法治督察工作,为“康养胜地、人文兴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选聘过程公开透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与竞争,选聘结果公正合理。

      (二)坚持择优原则,根据选聘条件,综合考量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没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较高的行政法律实务能力,熟悉并热爱法治建设工作,具备履行督察工作职责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

      (四)具有3年以上法治工作经历,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作风严谨,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六)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有较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益性的法治督察工作。

      三、选聘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全州“两代表一委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法治工作者,律师、新闻记者等社会人士。

      (三)州直事业单位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州委依法治州办于2025年3月1日前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

      (二)选聘报名:本次选聘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10日。

      1.单位推荐:由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推荐符合担任法治督察专员的人员,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填写《法治督察专员推荐表》(附件1),并附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法治工作业绩等材料,于2025年3月10日前通过省电子公文系统“快传”或“事务”功能发送到州委依法治州办(路径:州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联系人:苏忠华,联系电话:3666909);也可通过邮箱发送,邮箱号:qxnyfzz@163.com。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州委依法治州办提交自荐材料(自行填写《法治督察专员自荐表》(附件2),并附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法治工作业绩等材料,提交时间与提交路径与单位推荐一致)。

      3.定向邀请:根据工作需要,向全州有关单位、组织、行业等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法治督察专员。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间结束后,州委依法治州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四)考察:州委依法治州办于2025年3月30日前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颁发聘书。

      五、主要职责

      (一)根据州委依法治州办安排参加法治督察活动,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二)了解、收集并向州委依法治州办反映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和实地督察、调研、暗访、核实等工作。

      (四)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反映督察情况,公平评价被督察对象。

      (五)结合日常工作、生活以及办事体验,广泛收集所在区域、所在行业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法治建设方面的社情民意,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督察专员选聘工作,组织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原则上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至少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为避免工作冲突,推荐的人选除本职工作外未兼任其他监督工作)。

      (二)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把关,确保选聘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选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州委依法治州办负责解释。

      (二)选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州委依法治州办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附件:附件:黔西南州法治督察专员推荐(自荐)表.doc


      中共黔西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