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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三急 解三困 促三治——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谐

更新:2025-1-20 10:53|编辑:逗逗|浏览:511|评论: 0 |来源: 黔西南日报
摘要:  2023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为解决涉案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依托司法救助途径,通过出诊问需、精准救助等方式,用检察力度和温情解“心结”、化“法结”,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 ...
  2023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为解决涉案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依托司法救助途径,通过出诊问需、精准救助等方式,用检察力度和温情解“心结”、化“法结”,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脱困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主动“出诊问需”,救“燃眉之急”

  坐诊变出诊救“情绪急”。检察机关从坐等群众上门向主动深入群众转变,深入困难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家中50余次,了解特殊群体困难诉求,送上情感关怀,稳定被害人情绪,预防信访风险。

  建绿色通道救“身心急”。协调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急救“绿色通道”,为因刑事案件致伤致残及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人员提供精准、畅通、优质、高效治疗。协调医疗机构及时救治急需医疗救治人员11人,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疏导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人员18人。

  建资金池救“资金急”。为解决司法救助资金短缺、审批周期较长等问题,从办案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建立专项资金池,用于特别紧急的司法救助案件,确保资金拨付兑现快,使因案陷困的22名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实质化解矛盾,解“现实之困”

  善用和解,解“心结之困”。搭建以检察机关牵头、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等多方参与的调解沟通平台,通过修复涉案当事人受损社会关系,帮助41名刑事被害人解开“心结”,将矛盾实质性化解在首办环节,所办案件无上诉申诉情况发生。

  因人定策,解“发展之困”。聚焦救助对象就业、就学等生产生活实际需求,主动协同妇联、残联、教育等部门通过联席会、专案研讨会等,逐人制定救助措施,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多元化救助格局,帮助近10名受害群众解决发展之困,实现救在当下,助在长远。

  跟踪回访,解“落实之困”。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回访救助对象30余人次,了解救助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回访情况调整救助方案,确保救助对象的救助措施落地落实,实现救助对象后续生活稳、心里安。

  推进诉源治理,促“长效之治”

  类案分析,追根溯源促治理。在办理一起亲兄弟之间土地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中,除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外,针对全县因土地纠纷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县土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数字赋能,以“智”带“治”促治理。对近年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占比逐年增加,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性侵害反向治理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州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后发现疑似被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107条,疑似卖淫嫖娼人员未被行政处罚线索41条,成案7件。

  建章立制,协同聚力促治理。不断健全和细化司法救助多元化的跟踪、督导、回访等工作制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制定《防治未成年人感染性传播疾病实施意见》。联合民政、妇联、残联制定《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等,构建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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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三急 解三困 促三治——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谐

  • 编辑:逗逗浏览:511评论: 0 黔西南日报
  •   2023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为解决涉案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依托司法救助途径,通过出诊问需、精准救助等方式,用检察力度和温情解“心结”、化“法结”,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脱困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主动“出诊问需”,救“燃眉之急”

      坐诊变出诊救“情绪急”。检察机关从坐等群众上门向主动深入群众转变,深入困难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家中50余次,了解特殊群体困难诉求,送上情感关怀,稳定被害人情绪,预防信访风险。

      建绿色通道救“身心急”。协调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急救“绿色通道”,为因刑事案件致伤致残及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人员提供精准、畅通、优质、高效治疗。协调医疗机构及时救治急需医疗救治人员11人,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疏导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人员18人。

      建资金池救“资金急”。为解决司法救助资金短缺、审批周期较长等问题,从办案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建立专项资金池,用于特别紧急的司法救助案件,确保资金拨付兑现快,使因案陷困的22名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实质化解矛盾,解“现实之困”

      善用和解,解“心结之困”。搭建以检察机关牵头、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等多方参与的调解沟通平台,通过修复涉案当事人受损社会关系,帮助41名刑事被害人解开“心结”,将矛盾实质性化解在首办环节,所办案件无上诉申诉情况发生。

      因人定策,解“发展之困”。聚焦救助对象就业、就学等生产生活实际需求,主动协同妇联、残联、教育等部门通过联席会、专案研讨会等,逐人制定救助措施,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多元化救助格局,帮助近10名受害群众解决发展之困,实现救在当下,助在长远。

      跟踪回访,解“落实之困”。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回访救助对象30余人次,了解救助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回访情况调整救助方案,确保救助对象的救助措施落地落实,实现救助对象后续生活稳、心里安。

      推进诉源治理,促“长效之治”

      类案分析,追根溯源促治理。在办理一起亲兄弟之间土地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中,除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外,针对全县因土地纠纷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县土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数字赋能,以“智”带“治”促治理。对近年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占比逐年增加,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性侵害反向治理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州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后发现疑似被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107条,疑似卖淫嫖娼人员未被行政处罚线索41条,成案7件。

      建章立制,协同聚力促治理。不断健全和细化司法救助多元化的跟踪、督导、回访等工作制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制定《防治未成年人感染性传播疾病实施意见》。联合民政、妇联、残联制定《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等,构建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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