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充满人性化的刑罚执行方式,在帮助罪犯温暖和阳光回归家庭和社会发挥着关键作用。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再违规违法,也是力保一方平安、稳定、和谐的重要之举。近日,兴义市检察院利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深入清水河、顶效、三江口、木贾等10余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外出专项检察,从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合规外出合法权益未依法保障两个方面,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检察官通过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结合人脸识别、轨迹信息核查等检察调查、核查手段,发现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信息,随即启动专项检察,到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核实外出是否依法依规履行请假手续。
在清水河司法所检察监督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余某某在司法所的谈话笔录中辩称2024 年 10 月 3 日早上6点过到兴义市与安龙县交界地实地洽谈业务,后上车睡着被同车人误载至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吃了个早餐前后半小时就返回执行地。办案检察官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早上六点过就前往洽谈业务的行为疑点重重,且检察监督模型中显示其10月2日在安龙县就有更多行迹信息,但司法所受限于监管技术瓶颈,无法调查核实。
检察官凭借着敏锐的司法判断,巧妙地结合余某某原判交通肇事罪中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从宽从轻处罚的情节进行引导,同时指出存在异常点和调查掌握的信息,联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严谨的态度询问余某某事情经过,严肃释明在证据面前拒不如实报告、改正违规行为的后果。最终,余某某承认了自己未经批准提前一天擅自离开社区矫正执行地的事实,在检察官释法说理与司法所联动教育帮扶下,余某某自愿接受违规外出社区矫正执行地的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改过自新。经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其不假外出进行处罚。
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的工作涉及内容较多,既包括监管又包含教育帮扶,且相关监管手段单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恶意逃避监管也未必能够及时发现、核实,不假外出情况时有发生。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相关调查取证手段、办案经验更为丰富,在深入监督同时,通过科技赋能、数字驱动,适时为社区矫正提供支持,联动、合力推进社矫工作稳步发展已成为兴义市检察院、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常态。数字驱动+外出专项检察启动以来,兴义市检察院助力社区矫正机构查实6名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并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违规对象依法进行了处罚。(龚贵龙 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