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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落实普法宣传职责宣传

更新:2024-11-21 16:34|编辑:山遇水|浏览:807|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旨在从源头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发生,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生大计。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旨在从源头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发生,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生大计。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依托“法治副校长”普法宣传进校园、进街道、进社区、进乡村已经成为我们的常态化工作。2024年,兴义市人民检察院40余名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普法宣传59场次,受众学生、群众3.5万余名。法治宣传内容涵盖了防范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内容,以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形式如普法讲座、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方式建立健全检校合作普法体系,切实筑牢广大师生法治安全防线,提高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效果。

  兴义检察始终在思考,如何让“填鸭式”的普法宣传内容转化为学生内在的法律素养,营造校园学法、普法、用法的浓厚氛围。2022年我们联合共青团兴义市委、兴义市妇女联合会、兴义市教育局共同启动“法治副班长”试点项目,并于2024年在全市、全区中小学校内全面铺开。从学校中评选道德品行优秀、自觉遵规守纪、表现突出的学生协助老师在学校班级中开展法治宣传、早期犯罪预防和不良行为矫治等工作。让“法治副班长”成为各校法治副校长坚强有力的“小助手”,成为教师矫正不良行为问题学生、发现学生苗头性问题的“好帮手”,以“小班长,推动大法治”。截至目前为止,“法治副班长”已在校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0余次,协助校园德育处解决学生之间轻微矛盾纠纷40余起,8名“法治副班长”获评校级优秀表彰。


  普法宣传不是一家之责,仅仅依靠检察机关的力量远不足以覆盖到全市、全区中小学校,尤其是留守儿童较多的边远乡村学校。如何整合社会力量,动员和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普法活动成为我们思考的又一问题。2024年4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初生骄阳、护未在我”之意,联合兴义市关工委、黔西南州律协、贵州凡翔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一支社会责任意识强、法律专业和心理专业素养高、行动执行力强的法治宣讲团队。各团队成员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因校制宜,精准普法,做到一校一方案,立足学生年龄类别、学校环境氛围和法治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普法教育。目前已深入偏远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共10余次,受众学生2000余名。

  够了么?远远不够。如何做到普法形式多样化、宣传力度最大化也是兴义检察在积极思考的问题。结合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宣传形式,兴义检察拍摄的《法治副班长的一天》、《微微的窗》、《同窗铁窗》、参与拍摄的《提一盏灯,“未”你而来》等普法短视频也同步上架视频平台,对青少年普法教育具有深远意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少年强,则中国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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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落实普法宣传职责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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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旨在从源头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发生,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生大计。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依托“法治副校长”普法宣传进校园、进街道、进社区、进乡村已经成为我们的常态化工作。2024年,兴义市人民检察院40余名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普法宣传59场次,受众学生、群众3.5万余名。法治宣传内容涵盖了防范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内容,以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形式如普法讲座、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方式建立健全检校合作普法体系,切实筑牢广大师生法治安全防线,提高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效果。

      兴义检察始终在思考,如何让“填鸭式”的普法宣传内容转化为学生内在的法律素养,营造校园学法、普法、用法的浓厚氛围。2022年我们联合共青团兴义市委、兴义市妇女联合会、兴义市教育局共同启动“法治副班长”试点项目,并于2024年在全市、全区中小学校内全面铺开。从学校中评选道德品行优秀、自觉遵规守纪、表现突出的学生协助老师在学校班级中开展法治宣传、早期犯罪预防和不良行为矫治等工作。让“法治副班长”成为各校法治副校长坚强有力的“小助手”,成为教师矫正不良行为问题学生、发现学生苗头性问题的“好帮手”,以“小班长,推动大法治”。截至目前为止,“法治副班长”已在校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0余次,协助校园德育处解决学生之间轻微矛盾纠纷40余起,8名“法治副班长”获评校级优秀表彰。


      普法宣传不是一家之责,仅仅依靠检察机关的力量远不足以覆盖到全市、全区中小学校,尤其是留守儿童较多的边远乡村学校。如何整合社会力量,动员和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普法活动成为我们思考的又一问题。2024年4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初生骄阳、护未在我”之意,联合兴义市关工委、黔西南州律协、贵州凡翔心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一支社会责任意识强、法律专业和心理专业素养高、行动执行力强的法治宣讲团队。各团队成员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因校制宜,精准普法,做到一校一方案,立足学生年龄类别、学校环境氛围和法治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普法教育。目前已深入偏远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共10余次,受众学生2000余名。

      够了么?远远不够。如何做到普法形式多样化、宣传力度最大化也是兴义检察在积极思考的问题。结合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宣传形式,兴义检察拍摄的《法治副班长的一天》、《微微的窗》、《同窗铁窗》、参与拍摄的《提一盏灯,“未”你而来》等普法短视频也同步上架视频平台,对青少年普法教育具有深远意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少年强,则中国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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