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
(2024第10号)
经安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尤光祥辞去安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免去:
尤光祥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何子康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抽林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 利为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仕昇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招堤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窦华珊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栖凤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廖尚禹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春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 杰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钱相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唐洪翠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五福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谢秋梅、韦正国、黄贵美、王 欢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招堤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连丽、曾跃雯、董德金、陈泰晶、吴贵花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栖凤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韦发源、李先银、黄昌国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春潭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永炼、张品丽、谭佳瑜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钱相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忠伟、肖露露、蒲明龙为安龙县人大常委会五福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安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登彦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郑登彦、岑天益2位同志辞去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接受李丽萍同志辞去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担任的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免除。
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蒋闽川同志晴隆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彭 兵同志为晴隆县水务局局长。
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冯德举同志晴隆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任广松同志为晴隆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代青想同志晴隆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龙薇薇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荀秋凤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吕辅民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余祖江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张庭龙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熊 艳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龙 江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朱 册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郑仕里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
赵文静同志为晴隆县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