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兴义市司法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提出“433”机制(四平台三机制三制度)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将纠纷消于诉前,将风险化于根源,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行政服务。2021年,共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4514件,调解成功4470件,调处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55166.44万元,协议履行3274件。
推动基层调委会平台建设全覆盖。2021年,兴义市司法局实现27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共有人民调解员455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61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1个、村(居)调解委员会197个,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
打造特色调解平台。兴义市先后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两类律师调解(专业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工作室、四个专业调解委员会、一个市级诉调中心等特色调解平台,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诉求、依法办事,有效减轻诉讼压力。2021年,全市特色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2468件,调解成功1965件。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兴义市先后建立市级标准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成立“兴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中心”,对“兴义市诉调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分流案件及当事人自主申请的案件进行快速有效调解。
建立多元融合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兴义市司法局探索建立“公安+司法行政+N”“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人民调解”“信访+人民调解”等多元分流、多元融合调解平台,保证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消除在萌芽。
坚持“调防结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为载体,网格员、联户长进村入户排查摸底,主动介入,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和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坚持“按月预判、源头防范”工作机制。2021年,持续做好每月治安信息研判,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态势发展分析研判,梳理矛盾纠纷轻重缓急,制定调处化解工作方案,确保纠纷在源头得到化解,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综治中心+N”联调联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以及其他行政职能部门调解资源,共同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源头调处化解。
夯实专业培训制度。兴义市积极组织司法所长、专职调解员、治保主任等进行专题培训。2021年以来,共开展培训142次,参训人次8640人。
实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制度。兴义市司法局将调解案件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为诉源治理工作打下基础。2021年以来,共计发放案件补助经费40.58万元,司法确认案件891件,案件补贴10.65万元。
实行司法所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制度。根据乡镇(街道)人口数量、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下达矛盾纠纷调解任务,将调处数量、调处成功率纳入考核评估,运用考核评估结果运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调处针对性和有效性。(杨兴凯 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