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之窗讯
安龙县在抓好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中,将“双星”创建与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有机结合,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和赵克志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情形,一律作为干部召回管理的对象,构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铁腕整治干部“庸懒散慢浮”等“为管不为”问题。
加强学习,在“七个有之”上守纪律、讲规矩。安龙对习近平总书记和赵克志书记分别作出了关于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并要求全县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学习,开展大讨论,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认真熟记“禁令”条规,把每一条都铭记于心,要求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深刻认识“七个有之”问题的本质特征及现实危害,认真反思,绝不能只是挂在嘴上,要放在心上、拿在手中、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谈感受、查不足、表态度,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开展督查,将“七个有之”作为“双星”创建引擎。安龙制定了《安龙县关于开展“双星”创建实施方案》,使“干部召回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和内容量化、精细化,形成干部召回的重要依据。在开展“七个有之”学习大讨论后,县领导高度重视,为使安龙“双星”创建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操作更加简便、易行,评选“红榜”、“黄榜”更加客观、公正,适时对《安龙县“双星”创建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5月19日组建3个工作组,分赴9个镇(街道)和29个县直部门进行问卷调研与实地走访调研,征求基层对“双星”创建和干部召回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让“双星”创建工作更加趋于科学化、完整化。
正风肃纪,让“七个有之”成为干部召回“剑靶”。安龙结合“七个有之”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来开展,凡是违反“七个有之”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纳入干部召回管理的对象,根据其集中学习考核情况,若考核不合格的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方式的组织处理。“严重违反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的有之”。县园区办综合科后勤财务股股长赵某、县文化馆馆员王某、县第六中学教师李某某等10人,到龙泉农家乐、安龙金龙市场禄禄休闲吧等娱乐场所打麻将,原笃山乡乡长肖某某、郑某某在发展产业上因宣传政策不力,海子镇副书记田某某公车私用,普坪镇国土所所长罗某(原戈塘镇)渎职,等等。因严重违反八项规定、顶风违纪,县纪委对以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均作为干部召回管理对象进行“回炉”。通过召回管理,真正促使他们审视自己、纠正错误、纠正缺点、努力工作。
截止目前,自开展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以来,全县共召回干部6期157人,其中科级干部30人,党政主要领导12人;2015年第一季度预警约谈93名“黄榜”干部,召回23人;停职处理4人。2015年第一季度“双星”创建共评选“红榜”105人、“黄榜”106人。(通讯员 韦学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