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人大立法和监督的重点,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构筑法制四梁八柱 织密生态经度纬度
贵州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好经验,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有序推进。省人大环资委结合贵州省情,不断完善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空白,围绕水、气、声、渣、土的污染防治,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义务植树条例、水土保持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
其中,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同类型首部全国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设立了生态保护“红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补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制度,为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了基本遵循;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施行后保障了人民群众享有宁静生活的权利,获各方好评。截至目前,我省省级层面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40余部,基本涵盖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领域。
执法检查 亮剑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中,敢动真格揭短露丑,敢啃硬骨头直击污染沉疴。比如,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组成九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市州进行检查,实地察看了污水处理厂、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项目、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将各执法检查小组发现的问题,梳理总结出40个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并指明存在原因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整改的效果如何,省人大常委会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第二年,省人大环资委对政府各部门污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下,经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40个水污染顽疾终于得以彻底解决。
人大“当场出卷” 政府职能部门“现场答卷”
“我省城市周围、乡镇、村寨的违章建筑屡禁不绝。有的农民不按规划建房,为了拆迁补偿,违章建房现象普遍。这些违章建筑已经成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难以治愈的‘疤痕’。请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农民违章建房的问题到底是哪个部门管?管理不好怎样问责?请省国土资源厅补充。”“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进行环保督察时发现,草海保护区违规问题突出,存在违规建设项目,集雨区范围内面源污染严重。请问省发展改革委,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应该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下一步将采取什么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加强草海的保护?”——这是2017年8月2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的联组会现场。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通过人大“当场出卷”,政府职能部门“现场答卷”,群众“实况阅卷”,让政府部门“红红脸、出出汗”,通过人大常委会直指时弊的人大之“问”,促进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它比一般意义上的询问更实在、更严肃、更尖锐、更具有约束力。
专题询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没有始于“问”止于“问”,而是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综合意见及时反馈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过去五年每年一次的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就有两次。
环保之行 直面监督
贵州环保行活动是一项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由省人大环资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媒体参与。2012年至2017年,在省人大常委会分管环资工作的副主任的带领下,以赤水河和乌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为重点,连续六年开展了环保行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的影响力聚焦赤水河和乌江,通过舆论监督,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监督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宣传流域环境保护好经验、好典型,打击污染违法行为,让环境污染的环保沉疴无处掩藏,曝光于天下,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履职,促进突出问题的落实和整改。
在各级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赤水河和乌江流域的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贵州省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全覆盖,赤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总体水质在Ⅲ类。乌江水系31个监测断面Ⅱ到Ⅲ类水质达85%。
同时,环保行活动有效地增强了流域沿线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实施的行动自觉。如今,沿赤水河和乌江而行,两岸青山秀丽,江水清澈碧绿,白鹭振翅群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已呈现……
现今,河水变清了,绿地增多了,空气更洁净了,城市和乡村越来越美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和增强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清新的空气,正成为贵州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小康全不全面,生态环境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