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百姓话题>话题内容
话题内容
关于近期房屋契税政策有变动的疑问 望解答!
发布时间: 2016-11-15|发布人:周鸿宇1988|浏览次数:8092
这几天,身边有个别朋友说,房屋契税政策有变动。契税缴纳时间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40日内缴纳,逾期就要交滞纳金。但本人在兴义相关网站并没有看到有关于房屋契税的任何政策变动文件。到底是以往一直这样执行还是近期才变动的政策呢?对此疑问,请有关部门说明一下。谢谢!
话题分享到:
发表回复 注册账号|登录
支持 吐槽
验证码:验证码
温馨提示:发表兴义之窗百姓话题,管理员审核通过你可以获得《兴义之窗》金豆奖励。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兴义之窗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 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全部回复(14)

yantian      11-16 17:18
就是啊,突然说有新政策,还要缴纳滞纳金,这个也太没道理了吧!要开始计算滞纳金的时候应该通知哈纳税人啊,就这样突然收滞纳金,太不合理了!
gzdl888      11-16 17:41
根据1998年9月10日的《贵州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协议、单据、确认书、赠与文书的当天。第十二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自纳税申报之日起30日内缴纳税款。”规定,商品房买卖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就负有纳税义务,这是法律规定,不是政策改变。“第十八条 纳税人逾期不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在指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由征收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款处罚。”,即逾期就要处以每日应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现在兴义市的情况,多数是由房开商违法、税务机关监管不力给老百姓造成的额外负担。
coffee823      11-16 21:53
这几天房管局人山人海,我早上8点16到房管局门口 队伍已经从2楼排到1楼了
浪遏飞舟      11-18 09:12
政府搞“一刀切”是否合法合理。8号以前就可以不缴纳滞纳金,9号以后必须缴纳。意思是:8号以前犯罪,得到大赦,以后就要认罪伏法,神奇的国度。
lda      11-18 10:07
没有上网的用户,或者没有太关注小区通知的不是要着冤枉钱了

yuan111      11-18 17:20

不是要着,是已经着了!

兴义小散      11-20 13:03
我于四年前购了房,交了款,签了合同,自己认为有时间拿房产证就行了,因为合同也没看到交税的条款,开发商也没打电话通知。突然前两天有朋友告知后,到政务中心一问,滞拿金和税款一样给我吓晕了。我们要交契税到底有谁通知过我。兴义地税局到底在什么地方宣告知过,突然宣布滞拿金谁能接受。税法是你们掌握,广大市市也得通过你告知才会知道。我想可能是你们工作不到位的原因,而不是我们的错,你通知后该交多少滞拿金我都交,本购房差钱还在一点一点还,可现场突然这样谁的心理能承受。我想你们确实要一意孤行,不听市民的呼声,我们只好通过媒体,邀专家给我们作出裁决吧。
12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关于近期房屋契税政策有变动的疑问 望解答!

2016-11-15
周鸿宇1988
8092
这几天,身边有个别朋友说,房屋契税政策有变动。契税缴纳时间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40日内缴纳,逾期就要交滞纳金。但本人在兴义相关网站并没有看到有关于房屋契税的任何政策变动文件。到底是以往一直这样执行还是近期才变动的政策呢?对此疑问,请有关部门说明一下。谢谢!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