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黔西南州州长信箱里面回复帖的截图,回复里面提及到一个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育措施的几项规定》黔府【1983】29号。可是我查了一下,这个文件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黔府发〔2012〕6号里面已经宣布失效了。可是我们的工作人员还拿这个文件糊弄我们的老百姓,你说可气不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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