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富兴东路3号(金叶小区)物管收费执行了一个制度:62平米的住户,原住户10元/户,二手房住户和租房住户50元/户。每户多收的40元,貌似是专门针对二手房住户和租房住户的“保护费”。
如此恶规以强行推行了近两年,让业主与物管的矛盾日益加剧,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住户的权益由房产派生而来。住户拥有相同的房产,就拥有该房产伴生的相同权益。物管以一手房住户、二手房住户、租房住户为理由实行差别收取物管费和停车费,实在是于法无据,是兴义市的一个脓包,必除之而后快。
在当今依法治国的大环境、物权至上的大前提下,如此恶规居然能运行近两年。私下猜度,一、是否有黑恶势力的加入?二、该小区的物管本身是否已经堕落蜕化为黑恶势力?
不管咋看,该小区专门针对二手房住户和租房住户多收取的物管费和停车费,已经变质了,不再是物管费和停车费,貌似黑恶势力收取的“保护费”。博爱为民 08-31 16:59
“烟草”未承认给职工补贴。补贴是对小区的补贴(公益性的),从来没有给个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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