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之窗讯 兴义市“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民举报违章车辆图片及视频,经核实,已抄送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请违章车辆车主自觉到兴义市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违章车辆名单(第1批)如下:
兴义市“多彩贵州·美丽兴义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批市民不文明行为曝光图片如下所示,经核实,已抄送兴义市文明办,请被曝光者到兴义市文明办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不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曝光材料才能从媒体上删除(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当事人及单位领导需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涉及到交通违法的,将同时移交交警部门处罚。被曝光者如不主动接受处罚,相关照片信息将会永久刊登在媒体上。(本网 小宝报道)
兴义市“市民不文明行为线索”有奖征集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一切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合力,兴义市文明办自2014年1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民不文明行为线索”。 举报者可通过拍摄照片、视频材料等方式,将不文明行为线索提供到市文明办,一经采用,举报者即可兑现奖励。具体分类及奖励标准如下:
1.拍摄到“从车窗向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材料,私车每件奖励500元,公车每件奖励1000元。
2.拍摄到“车辆乱停乱放”的材料,公车每件奖励50元,其他车辆每件奖励20元;拍摄到车辆在内环路、盘江东路、沙井街乱停乱放的材料,每件奖励40元。
3.拍摄到市民“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不按交通标识标线行走、翻越围栏”的材料,每件奖励20元。
4.拍摄到“沿街居民住户及铺面经营户向街面乱泼乱倒污水”的材料,每件奖励100元。
5.拍摄到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店面脏、乱、差现象的材料,每件奖励30元。
市文明办将所收到的材料,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曝光,被曝光者须到兴义市文明办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不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曝光材料才能从媒体上删除(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当事人及单位领导需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涉及到交通违法的,将同时移交交警部门处罚。
(注:举报者在拍摄图片、视频的同时,需将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如车牌号等重要信息记录下来,以便做到资料完整、证据确凿。)
投诉电话:0859—3239006。
办公地址:向阳社区居委会5楼(原三中路口)。
为推动县域青少年足球事业的蓬勃发展,点燃足球未来之星,同时借助足球运动助力儿童全
为持续净化黔西南州烟草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走私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
2月15日,黔西南州2024年新春大返岗系列就业服务活动暨册亨县有组织劳务输出活动启动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