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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市监局组织开展中元节殡葬用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更新:2017-8-31 14:28|编辑:王忠义|浏览:2961|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中元节期间普安县人民群众素有集中烧纸钱、烧包、燃放烟花爆竹等祭奠习俗,为保障县域人民群众在中元节期间开展祭祀活动时的生命财产安全,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中元节俗称鬼节、施孤、七月半,佛教称为盂兰盆节 ,与除夕、清明节、重阳节三节并列为中国传统的祭祖大节,也是流行于汉字文化圈诸国的传统文化节日。中元节期间普安县人民群众素有集中烧纸钱、烧包、燃放烟花爆竹等祭奠习俗,为保障县域人民群众在中元节期间开展祭祀活动时的生命财产安全,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督行政监管职能作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中元节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以烟花爆竹为整治重点,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工作,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要求其必须在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强化证照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以中国传统祭祖节日为契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确保重大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明确监管区域,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市场为“中元节”期间安全工作重点监管区域,加强对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分片区、分行业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8月中旬以来,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检查花爆竹经营户80余户、食品经营户100余户、日用百货经营户70余户,对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的经营户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宋美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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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元节俗称鬼节、施孤、七月半,佛教称为盂兰盆节 ,与除夕、清明节、重阳节三节并列为中国传统的祭祖大节,也是流行于汉字文化圈诸国的传统文化节日。中元节期间普安县人民群众素有集中烧纸钱、烧包、燃放烟花爆竹等祭奠习俗,为保障县域人民群众在中元节期间开展祭祀活动时的生命财产安全,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督行政监管职能作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中元节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以烟花爆竹为整治重点,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工作,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要求其必须在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强化证照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以中国传统祭祖节日为契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确保重大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明确监管区域,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市场为“中元节”期间安全工作重点监管区域,加强对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分片区、分行业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8月中旬以来,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检查花爆竹经营户80余户、食品经营户100余户、日用百货经营户70余户,对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的经营户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宋美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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