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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执业药师有职称了!

更新:2017-6-7 10:47|编辑:computer|浏览:940|评论: 0 |来源:
摘要:  职称改革,执业药师再次得到认可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近日,上海市人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
  职称改革,执业药师再次得到认可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近日,上海市人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首次将执业药师的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了(以下为《通知》中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截图)。
 

 
  同时,《通知》指出,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执业药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与资格有别,但价值更高。
 
  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由药监局认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职务名称,由卫生部认定。这次新政把执业药师从执业资格跳到职称上面。这不仅仅是对执业药师工作和能力的新定义,这也意味着根据药师职称的等级划分,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社会地位都要有明显的提升。
 
  当然,药师职称的改变,不仅仅是标志执业药师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也是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发挥执业药师在指导安全用药方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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