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教育局印发了《贵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小编整理了《规定》中对中考生们很有用的重要事项如下:
毕业考评
1.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
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C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5门在C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评价等级在C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体育5门总分(含加分)达到市招委会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文科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成绩达到C等及其以上。
2.报考示范性高中学校的录取条件:
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B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4门在B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达到B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综合文科学业考试成绩达B等及其以上。
本市户籍的市外学籍学生的毕业考评
在我市以外学校就读的贵阳市正式户籍的初三应届毕业学生回筑报名考试的,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五年制专科学校的毕业考评及结果使用参照我市的标准执行。
录取方式,各类别录取
统招生的录取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网招系统根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等级)和毕业考评结果在网上择优录取。
凡已作为统招生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或其他类别的报名录取。
配额生的录取
配额生的分配办法:“三区一地”内初中学校均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学业考试且具备配额生分配资格的报名人数进行计算分配。初三应届生报名人数较少的学校,由若干所学校组成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
“三区一地”外的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初中学校配额生分配办法原则上参照以上办法执行,可视各区(市、县)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配额生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在选报某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时,若未被该校统招生录取,自动进入该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配额生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规则为该校配额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给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或单元)配额生指标名额内、在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择优录取。
凡已作为配额生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其他类别的报名录取。
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考生不能享受分配到该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
配额定向生的录取
“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分配一定配额计划到各区(市、县)招生,招生计划见《贵阳市2017年“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区(市、县)配额定向生计划》。各区(市、县)考生可在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录取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按统招生的录取办法录取。该类考生在高中毕业参加高考时按当年高考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未被“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本区(市、县)高中录取。
根据《贵阳市2017年“三区一地”外各区(市、县)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计划》的要求,“三区一地”以外的其它区(市、县)辖区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一定配额招生计划供全市【本区(市、县)考生除外】考生选报,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录取时间参加网上报名,择优录取。
北师大附中、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生名单由观山湖区教育局提供,市招考中心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在网上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收统招生,自主招收的学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生源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自主招生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在“贵阳市2017年中考中招管理服务平台--录取管理系统”上审核预录学生。各自主招生的学校在规定时间持预录学生名单(附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凡已作为自主招生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或其他类别的报名录取。
特长生录取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在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4日内将已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特长生名单(附考生成绩单原件)交市招考中心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特长生名单的高中学校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特长生招生,该特长生招生计划转入统招生计划。
凡已作为特长生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或其他类别的报名录取。
集团内招生录取
2017年
贵阳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贵阳十二中、贵阳二十一中、贵阳三中、贵阳二十三中、新世界国际学校)、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贵阳十四中、贵阳十六中、贵阳十三中)、
贵阳民族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花溪民族中学、花溪第三中学、开阳禾丰民族中学)
按三个集团龙头高中学校面向贵阳市招生总计划2%至3%的比例另外追加招生计划,面向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招生。各龙头学校的集团内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实施,由市招考中心在网上录取。
凡已作为集团内招生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或其他类别的报名录取。
民族乡优秀民族生录取
贵阳市所属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贵阳市第一中学、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分别定向招收我市17个少数民族乡初中学校具有本乡正式户籍、本校正式学籍,并在该乡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少数民族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民族生的招生录取由各民族乡初中学校按条件在“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最低录取 控制线上择优推荐,送区(市、县)招办审核确定,由市招考中心在网上录取。
凡已作为民族生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或其他类别的报名录取。
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录取
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学校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在市招委会划定的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自主招生。报读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在“贵阳市2017年中考中招管理服务平台--录取管理系统”上择优预录取,在规定时间持预录学生名单(附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凡已被其它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到此类学校报名录取。
企事业举办学校或民办高中招生录取
企事业举办学校或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指导计划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在“贵阳市2017年中考中招管理服务平台--录取管理系统”上择优预录取。各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持预录学生名单(附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凡已被其它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到此类学校报名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录取
1.市招考中心统一公布贵阳市中等职业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在网上录取,具体办法见《贵阳市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办法》。
3.未参加2017年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往届初中生、高中毕业生、外地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不参加网上录取,学生直接到自己选择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4.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考生,须按省考试院统一部署登录“全国中职系统”按程序操作录取事项。
五年制专科学校招生录取
参加贵阳市2017年中考,具有我省正式户籍拟报读五年制专科学校的考生在网上选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业考试成绩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择优录取。五年制专科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按区(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省考试院备案。录取过程中,若遇最后一个招生指标有若干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体育、艺术类五年制专科的考生,还必须按规定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术科测试。(详见各校招生简章或到招生学校咨询)
照顾政策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发2017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通知》,各单项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身份类项目不能累计加分。
要求照顾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照顾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领取(零星考生直接在报名的区(市、县)招生办领取)并填报由市招考中心制发的《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交学校审查并签署意见,零星考生由区(市、县)招办审查并签署意见。另外,少数民族考生已在报名时审核认定,不再填此表审核。
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侨眷,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侨办出具的证明。
2.台胞及台胞子女,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台办出具的证明。
3.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及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4.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应提供残疾军人(警察)证、因公牺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5.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加分,应提供军人所在部队军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写明其父(母)服役地点属何类地区或从事工作的证明,军人证件(复印件)以及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6.其它涉及军人子女项,出具省军区政治部证明。
7.农村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要出具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证明。
8.受表彰考生,应提供原始报批材料和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
9.竞赛获奖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10.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的中考加分2017年仍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黔教法发〔2014〕165号)要求执行,纳入身份加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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