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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大调研生态建设及植被恢复情况

更新:2015-8-1 00:48|编辑:刘若予|浏览:2338|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7月30日,由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忠任组长,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深入到安龙县非煤矿山,就矿区生态建设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调研,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兴义之窗讯  7月30日,由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忠任组长,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深入到安龙县非煤矿山,就矿区生态建设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调研,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当天,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海子镇万人洞金矿矿区,笃山镇石材开采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矿区植被恢复情况。并在林业局组织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林业局班子及负责人对非煤矿山矿区植被恢复情况的汇报。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县林业主管部门近年来在抓生态建设,造林绿化及植被恢复工作中所付出的艰辛努力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考察黔西南时作出的让“石漠化山头绿起来”指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提出的“153工程”方面,结合安龙实际,提出在保护中开采,在开采中保护,建设绿色矿山的生态建设保护措施。根据矿山土质条件,坚持宜草则草、宜树则树的原则实施植被恢复,同时因地制宜选择刺梨、火棘、马桑等耐旱耐涝的树种进行种植。为全省造林绿化三年攻坚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也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做好矿山植被恢复,让“石漠化山头绿起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对矿山环境植被恢复治理的宣传力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转变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观念,做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二是加大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管力度。国土、环保、林业及财政等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相互沟通,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检查督促,督促企业做到边开采、边治理。三是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通讯员 胡连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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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大调研生态建设及植被恢复情况

  • 编辑:刘若予浏览:2338评论: 0 兴义之窗
  •   兴义之窗讯  7月30日,由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忠任组长,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深入到安龙县非煤矿山,就矿区生态建设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调研,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当天,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海子镇万人洞金矿矿区,笃山镇石材开采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矿区植被恢复情况。并在林业局组织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林业局班子及负责人对非煤矿山矿区植被恢复情况的汇报。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县林业主管部门近年来在抓生态建设,造林绿化及植被恢复工作中所付出的艰辛努力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考察黔西南时作出的让“石漠化山头绿起来”指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提出的“153工程”方面,结合安龙实际,提出在保护中开采,在开采中保护,建设绿色矿山的生态建设保护措施。根据矿山土质条件,坚持宜草则草、宜树则树的原则实施植被恢复,同时因地制宜选择刺梨、火棘、马桑等耐旱耐涝的树种进行种植。为全省造林绿化三年攻坚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也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做好矿山植被恢复,让“石漠化山头绿起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对矿山环境植被恢复治理的宣传力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转变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观念,做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二是加大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管力度。国土、环保、林业及财政等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相互沟通,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检查督促,督促企业做到边开采、边治理。三是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通讯员 胡连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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