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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郊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及抚养权纠纷

更新:2015-6-25 09:33|编辑:小木鱼|浏览:2462|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2015年6月24日上午,郊纳司法所接到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及抚养权纠纷案,郊纳司法所经过多方了解并做双方思想工作的情况下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兴义之窗讯 2015年6月24日上午,郊纳司法所接到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及抚养权纠纷案,郊纳司法所经过多方了解并做双方思想工作的情况下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图为调解现场

  2003年舒某与吴某某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生活期间,先后生下两个儿子。结婚前几年二人关系还不错,但从2013年起两人就屡屡产生矛盾,双方争吵时而发生,动不动双方就开始打架。现双方当事人觉得闹得太累了,也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现在就请求对双方同居期间所建的两栋房子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做出处理。

  经过调查了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舒某及吴某某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同居关系,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所保护。但双方同居生活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关系纠纷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经双方协议处理。

  经调解最终双方就房子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孩子归吴某某抚养,新房子归吴某某所有。舒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共计500元钱,两个孩子的学费舒某承担一半。老房子和车子归舒某所有。双方均对调解结果无异议,至此此案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沈吉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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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调解现场

      2003年舒某与吴某某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生活期间,先后生下两个儿子。结婚前几年二人关系还不错,但从2013年起两人就屡屡产生矛盾,双方争吵时而发生,动不动双方就开始打架。现双方当事人觉得闹得太累了,也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现在就请求对双方同居期间所建的两栋房子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做出处理。

      经过调查了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舒某及吴某某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同居关系,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所保护。但双方同居生活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关系纠纷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经双方协议处理。

      经调解最终双方就房子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孩子归吴某某抚养,新房子归吴某某所有。舒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共计500元钱,两个孩子的学费舒某承担一半。老房子和车子归舒某所有。双方均对调解结果无异议,至此此案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沈吉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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