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关于兴义市英雄路10号空地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我公司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出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7:30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30,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4年9月3日(周二)上午9:00时。
五、竞租地点:兴义市洒金大道中段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洒金派出所楼上)。
六、租期及竞租低价
(一)租期5年。
(二)竞租底价126,000.00元,每次竞价幅度为2,000.00元的整数倍。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自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比例不得低于5%,具体递增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由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资产运营管理部派代表与竞租人进行协议出租,出租底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协议不成的,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底价才能为有效报价。
八、标的物
标的物位于兴义市英雄路10号(兴义市人民医院住院部正对面)空地一块,面积约183.75平方米。附标的物实景图
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以我公司工作人员指定区域为准。地上存放的移动简易房不算作本次租赁资产,若需租赁或购买的,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按第十条第(二)款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七)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30,000.00元,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八)报名地点: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5楼507室(资产运营管理部办公室)
收款单位: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贵州兴义城区支行
账 号:2409 0901 1920 0179 892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租金(以中标价或协议价为准)和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等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人报名成功后未参与竞租或在竞租活动中未中标者,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出租方财务部按以下标准原路退回竞租保证金(无息)。
为规范租赁行为,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到竞租现场按报名先后顺序(以银行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为准)参与公开竞租报价,且后者报价必须高于前者,否则按下列标准退还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后,不到竞租现场参与竞租报价的,按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50%予以退还。
2.竞租人到达竞租现场后又不参加第一轮报价的,按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70%予以退还。
3.竞租人参加第一轮竞租报价结束后,在第二轮开始报价时,竞租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弃权的,按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100%予以退还。
(三)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出租方取消中标资格,将重新招租,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约定条件
(一)该空地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空地进行投资建造的,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空地投资建造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空地租赁产生的租赁税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其他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不得用于从事娱乐、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空地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空地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空地,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土地用途等调整租赁资产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空地存在人为坍塌、开裂的,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剩余未使用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现场踏勘电话:房先生 18085908824
业务指导电话:谭先生 13508590856
报名登记电话:张女士 19908590420
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