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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2024-7-19 21:32|编辑:吴小国|浏览:7756|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7月14日,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 ...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
石矿)综合利用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7月14日,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对本项目投入运行前施工期阶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将阶段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义龙新区桃家地石灰石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06228975,北纬:25.171758581,实施总面积为67.5亩(4.5h㎡)。利用元豪电厂灰、渣作为回填物料对义龙新区顶效街道桃家地石灰石矿进行回填至原有高程并覆土绿化达到造土造地要求后作为农用地交由顶效街道使用,可为顶效街道增加4.5h㎡的农用地面积。设计堆放火电厂循环流化床产生的灰、渣(不含脱硫石膏)方量为100万t。回填治理期2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贵州景永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4月26日取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报告书的批复》(州环审(2024)11号)。于2024年5月编制了《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综合利用(桃家地石灰石矿)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编号:ZY-001-2024)。

  该项目于2024年5月25日开工建设,同年7月12日完成回填作业前主体工程的建设,现未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环保投资126.82万,占总投资的25.36%。

  (四)验收范围

  (1)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回填期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3)本次验收为项目基础设施、环保措施建设情况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回填期和封场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

  二、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原石灰石矿采区化粪池收集处置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抑尘处理。

  (二)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所用散装水泥,卸料后用篷布遮盖;施工过程和物料运输过程中无明显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适当洒水抑尘;现场配备有洒水车,定期对路面洒水抑尘。根据施工期例行监测结果,施工期间场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间场界颗粒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根据施工期例行监测报告,施工期场界噪声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间场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在厂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池,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配备罐式洒水车和移动式雾炮机。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淋溶水收集池建设完成,淋溶水收集池2隔1座,有效容积约800m³。防渗组成结构从上到下依次为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0.3m混凝土池底;建成车辆清洗及清洗废水沉淀收集池(5m³)1个;化粪池1个,依托石灰石矿原有化粪池;排水沟位于回填区正南方向,规格为0.4m×0.4m,沟墙厚度0.15m,结构为砖砌,沟底厚度0.1m,结构为砂浆,共计长度201.7m。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施大部分属于项目投运后的管理措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目前,本项目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回填方法,合理安排回填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机械维修、淋溶水收集池污泥,配套措施主要有生活垃圾桶、危险废物暂存间;挡土墙工程布设于采坑与S侧道路交汇处,长度为62.2m,上宽为0.58m,下宽为3.5m,高度为8m(其中0.2m已预埋),结构为浆砌石。挡土墙基础长度为62.2m,宽度为3.5m,高度为2.2m,结构为浆砌石,挡土墙边角长度为14.1m,左边高2.9m,右边高2m,均宽2m,结构为浆砌石。

  (五)地下水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填埋区底部防渗系统建设完成,防渗系统从上到下依次为淋溶水导排层(300mm厚碎石导流层,在碎石下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收集后进入东南侧淋溶水沉淀池)、保护层(600g/㎡无纺土工布保护层)、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粘土衬层(0.75m厚粘土保护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基础层(整平后场地基底);边坡防渗系统建设完成,结构从上到下依次为保护层:200mm袋装灰渣,保护层:600g/㎡无纺土工布,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保护层:土工布,基础层:边坡基础层平整,没有突出坚硬物,岩石边坡喷浆找平;淋溶水收集池建设完成,淋溶水收集池2隔1座,有效容积约800m³,防渗组成结构从上到下依次为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0.3m混凝土池底;地下水监测井1眼,监测井深83m,开孔直径 190mm,终孔直径152mm。

  四、验收结论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回填作业前主体工程及其相关配套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环保设备已落实到位,根据本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投入运行前施工期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具备实施灰渣阶梯回填的条件,可进入灰渣回填作业工段。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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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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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
    石矿)综合利用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7月14日,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对本项目投入运行前施工期阶段进行阶段性验收,现将阶段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义龙新区桃家地石灰石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06228975,北纬:25.171758581,实施总面积为67.5亩(4.5h㎡)。利用元豪电厂灰、渣作为回填物料对义龙新区顶效街道桃家地石灰石矿进行回填至原有高程并覆土绿化达到造土造地要求后作为农用地交由顶效街道使用,可为顶效街道增加4.5h㎡的农用地面积。设计堆放火电厂循环流化床产生的灰、渣(不含脱硫石膏)方量为100万t。回填治理期2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贵州景永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4月26日取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报告书的批复》(州环审(2024)11号)。于2024年5月编制了《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综合利用(桃家地石灰石矿)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编号:ZY-001-2024)。

      该项目于2024年5月25日开工建设,同年7月12日完成回填作业前主体工程的建设,现未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环保投资126.82万,占总投资的25.36%。

      (四)验收范围

      (1)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回填期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3)本次验收为项目基础设施、环保措施建设情况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回填期和封场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

      二、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原石灰石矿采区化粪池收集处置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抑尘处理。

      (二)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所用散装水泥,卸料后用篷布遮盖;施工过程和物料运输过程中无明显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适当洒水抑尘;现场配备有洒水车,定期对路面洒水抑尘。根据施工期例行监测结果,施工期间场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间场界颗粒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根据施工期例行监测报告,施工期场界噪声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间场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在厂区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池,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配备罐式洒水车和移动式雾炮机。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淋溶水收集池建设完成,淋溶水收集池2隔1座,有效容积约800m³。防渗组成结构从上到下依次为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0.3m混凝土池底;建成车辆清洗及清洗废水沉淀收集池(5m³)1个;化粪池1个,依托石灰石矿原有化粪池;排水沟位于回填区正南方向,规格为0.4m×0.4m,沟墙厚度0.15m,结构为砖砌,沟底厚度0.1m,结构为砂浆,共计长度201.7m。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施大部分属于项目投运后的管理措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目前,本项目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回填方法,合理安排回填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机械维修、淋溶水收集池污泥,配套措施主要有生活垃圾桶、危险废物暂存间;挡土墙工程布设于采坑与S侧道路交汇处,长度为62.2m,上宽为0.58m,下宽为3.5m,高度为8m(其中0.2m已预埋),结构为浆砌石。挡土墙基础长度为62.2m,宽度为3.5m,高度为2.2m,结构为浆砌石,挡土墙边角长度为14.1m,左边高2.9m,右边高2m,均宽2m,结构为浆砌石。

      (五)地下水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填埋区底部防渗系统建设完成,防渗系统从上到下依次为淋溶水导排层(300mm厚碎石导流层,在碎石下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收集后进入东南侧淋溶水沉淀池)、保护层(600g/㎡无纺土工布保护层)、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粘土衬层(0.75m厚粘土保护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基础层(整平后场地基底);边坡防渗系统建设完成,结构从上到下依次为保护层:200mm袋装灰渣,保护层:600g/㎡无纺土工布,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保护层:土工布,基础层:边坡基础层平整,没有突出坚硬物,岩石边坡喷浆找平;淋溶水收集池建设完成,淋溶水收集池2隔1座,有效容积约800m³,防渗组成结构从上到下依次为人工防渗衬层(1.5mm厚HDPE土工膜)、0.3m混凝土池底;地下水监测井1眼,监测井深83m,开孔直径 190mm,终孔直径152mm。

      四、验收结论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火电厂灰、渣(桃家地石灰石矿)综合利用项目,回填作业前主体工程及其相关配套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配套环保设备已落实到位,根据本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投入运行前施工期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具备实施灰渣阶梯回填的条件,可进入灰渣回填作业工段。

    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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