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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红星路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通告

更新:2024-7-16 14:58|编辑:嘉丽|浏览:1730|评论: 0 |来源: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摘要:  根据《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兴义市义龙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及《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兴黄办〔2024〕23号等文件要求 ...
  根据《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兴义市义龙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及《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兴黄办〔2024〕2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4 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2018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服务范围

  场坝街,大坝子,老城街(以一中大门南段为界,单号47号〈含47号〉以内,双号68号以内〈含68号〉),盘江社区(原建设村)一、八、九组,市府南路,豆芽街,市府路,荷花塘巷,铁匠街,东风路3号-16号(原市工会-杨柳街路口),苏州街,邓家巷,花家巷,螺丝湾,老城东路。

  三、招生时间及要求

  (一)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登记地点: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三)登记要求: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服务范围户籍,且与独立住宅产权(不含商住小区、集体住宅小区等不具有独立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地址一致的,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产证到校审核登记。

  2.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易地扶贫搬迁至兴义市红星路小学服务辖区范围内的,按照应读就读原则,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户房分离”的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的,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4.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卡体)为主要依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的有效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住房材料、法定监护关系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四)政策性教育保障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政策规定纳入教育优待的人员子女入学,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由市教育局按照“兴市教育〔2024〕13 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

  四、特别提示

  (一)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一年级招生入学,不存在任何缴费问题,如有请核实,谨防诈骗。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附:招生咨询电话

  校 长 室:18085992032

  办 公 室:18085992119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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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红星路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通告

  • 编辑:嘉丽浏览:1730评论: 0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   根据《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兴义市义龙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及《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兴黄办〔2024〕2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4 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2018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服务范围

      场坝街,大坝子,老城街(以一中大门南段为界,单号47号〈含47号〉以内,双号68号以内〈含68号〉),盘江社区(原建设村)一、八、九组,市府南路,豆芽街,市府路,荷花塘巷,铁匠街,东风路3号-16号(原市工会-杨柳街路口),苏州街,邓家巷,花家巷,螺丝湾,老城东路。

      三、招生时间及要求

      (一)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登记地点: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三)登记要求: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服务范围户籍,且与独立住宅产权(不含商住小区、集体住宅小区等不具有独立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地址一致的,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产证到校审核登记。

      2.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易地扶贫搬迁至兴义市红星路小学服务辖区范围内的,按照应读就读原则,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户房分离”的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的,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4.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卡体)为主要依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的有效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住房材料、法定监护关系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四)政策性教育保障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政策规定纳入教育优待的人员子女入学,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由市教育局按照“兴市教育〔2024〕13 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

      四、特别提示

      (一)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一年级招生入学,不存在任何缴费问题,如有请核实,谨防诈骗。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附:招生咨询电话

      校 长 室:18085992032

      办 公 室:18085992119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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