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兴义市义龙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及《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兴黄办〔2024〕2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4 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2018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服务范围
场坝街,大坝子,老城街(以一中大门南段为界,单号47号〈含47号〉以内,双号68号以内〈含68号〉),盘江社区(原建设村)一、八、九组,市府南路,豆芽街,市府路,荷花塘巷,铁匠街,东风路3号-16号(原市工会-杨柳街路口),苏州街,邓家巷,花家巷,螺丝湾,老城东路。
三、招生时间及要求
(一)登记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登记地点: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三)登记要求: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服务范围户籍,且与独立住宅产权(不含商住小区、集体住宅小区等不具有独立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地址一致的,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产证到校审核登记。
2.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易地扶贫搬迁至兴义市红星路小学服务辖区范围内的,按照应读就读原则,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户房分离”的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的,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4.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卡体)为主要依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的有效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住房材料、法定监护关系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四)政策性教育保障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政策规定纳入教育优待的人员子女入学,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由市教育局按照“兴市教育〔2024〕13 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
四、特别提示
(一)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一年级招生入学,不存在任何缴费问题,如有请核实,谨防诈骗。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附:招生咨询电话
校 长 室:18085992032
办 公 室:18085992119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