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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万峰林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更新:2024-7-15 11:25|编辑:嘉丽|浏览:1666|评论: 0 |来源: 兴义市万峰林小学
摘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 年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兴义市义龙新区2024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万峰林街道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4 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生年龄

  2018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02 招生对象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随迁子女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万峰林街道有效居住证(卡体)且在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居住的随迁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万峰林街道辖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空余学位能满足,则不需统筹调剂;若登记后,空余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登记后需纳入万峰林办通过摇号的方式进行全办统筹调剂安排。

  03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5个班,共275人。

  04 登记时间及要求

  (一)登记及《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7月22日14:00—17:30:登记具有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7月23日:登记随迁子女。

  审核合格登记后现场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登记地点

  兴义市万峰林小学校内。

  (三)登记要求

  1.常住纳录、鱼龙和双生村户籍人员需提供:

  (1)学生及家长的户口簿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及学生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写好学生姓名、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1份;

  (2)疫苗接种证原件;

  (3)带上需入学的儿童。

  2.随迁子女需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万峰林街道有效居住证(卡体)且在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居住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a.法定监护关系材料(户口簿)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及学生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写好学生姓名、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b.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c.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d.关系证明(若户口簿能体现,则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e.疫苗接种证原件;

  f.带上需入学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万峰林街道辖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a.户口簿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及学生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1份,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写好学生姓名、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b.《房产证》或《购买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c.疫苗接种证原件;

  d.带上需入学的儿童。

  05 特别提示

  (一)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一年级招生入学,不存在任何缴费问题,如有请核实,谨防诈骗。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兴义市万峰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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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兴义市义龙新区2024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万峰林街道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4 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生年龄

      2018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02 招生对象

      (一)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随迁子女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万峰林街道有效居住证(卡体)且在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居住的随迁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万峰林街道辖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空余学位能满足,则不需统筹调剂;若登记后,空余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登记后需纳入万峰林办通过摇号的方式进行全办统筹调剂安排。

      03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5个班,共275人。

      04 登记时间及要求

      (一)登记及《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7月22日14:00—17:30:登记具有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7月23日:登记随迁子女。

      审核合格登记后现场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登记地点

      兴义市万峰林小学校内。

      (三)登记要求

      1.常住纳录、鱼龙和双生村户籍人员需提供:

      (1)学生及家长的户口簿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及学生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写好学生姓名、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1份;

      (2)疫苗接种证原件;

      (3)带上需入学的儿童。

      2.随迁子女需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万峰林街道有效居住证(卡体)且在纳录、鱼龙和双生村居住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a.法定监护关系材料(户口簿)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及学生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写好学生姓名、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b.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c.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d.关系证明(若户口簿能体现,则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e.疫苗接种证原件;

      f.带上需入学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万峰林街道辖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a.户口簿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及学生父母页、学生页复印件1份,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写好学生姓名、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b.《房产证》或《购买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c.疫苗接种证原件;

      d.带上需入学的儿童。

      05 特别提示

      (一)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一年级招生入学,不存在任何缴费问题,如有请核实,谨防诈骗。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兴义市万峰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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