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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的通告

更新:2024-3-14 09:28|编辑:梗号叁|浏览:465|评论: 0 |来源: 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摘要: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的要 ...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的要求,决定在我市现有相关通告基础上,将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在城区交通高峰期(每天上午高峰7:00-8:30、11:00-12:30;中午高峰13:00-14:30;晚高峰17:00-18:30)之外的时间段,允许在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二、其他中型、重型厢式货车因货运配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在中心城区禁限行时段、路段、区域通行的,可到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管理中队(兴仁市红井田加油站旁,咨询电话:0859-6223274)进行报备,按核准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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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梗号叁浏览:465评论: 0 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的要求,决定在我市现有相关通告基础上,将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在城区交通高峰期(每天上午高峰7:00-8:30、11:00-12:30;中午高峰13:00-14:30;晚高峰17:00-18:30)之外的时间段,允许在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二、其他中型、重型厢式货车因货运配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在中心城区禁限行时段、路段、区域通行的,可到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管理中队(兴仁市红井田加油站旁,咨询电话:0859-6223274)进行报备,按核准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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