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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司法局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选编

更新:2015-6-5 10:14|编辑:千羽寻|浏览:1296|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为贯彻落实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转发的通知》(望纪通〔2015〕30号)及《关于转发的通知》(望纪通〔2015〕29号)文件精神,望谟县司法局于2015年6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兴义之窗讯  为贯彻落实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望纪通〔2015〕30号)及《关于转发<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选编(第三期)的通知>的通知》(望纪通〔2015〕29号)文件精神,望谟县司法局于2015年6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罗儒明在会上宣读了有关文件并指出全局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履行“两个责任”职责。

  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紧盯关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扶贫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努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通讯员 苏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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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义之窗讯  为贯彻落实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望纪通〔2015〕30号)及《关于转发<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选编(第三期)的通知>的通知》(望纪通〔2015〕29号)文件精神,望谟县司法局于2015年6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罗儒明在会上宣读了有关文件并指出全局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履行“两个责任”职责。

      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紧盯关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扶贫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努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通讯员 苏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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