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省内资讯
> 本地资讯> 省内资讯

贵州省进一步下调核酸检测价格

更新:2022-11-4 18:31|编辑:272794389|浏览:940|评论: 0 |来源: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摘要:  日前,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下发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14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包括政府组 ...

  日前,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下发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14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包括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2.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通知自2022年11月8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

  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新冠病毒检测机构,各市(自治州)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做好常态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现就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14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包括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2.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二、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检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价格执行。

  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五、本通知自2022年11月8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一审:罗玉时
二审:金凤
三审:朱江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 省内资讯

贵州省进一步下调核酸检测价格

  • 编辑:272794389浏览:940评论: 0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日前,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下发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14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包括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2.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通知自2022年11月8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

      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新冠病毒检测机构,各市(自治州)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做好常态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现就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14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包括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2.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二、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检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价格执行。

      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五、本通知自2022年11月8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一审:罗玉时
    二审:金凤
    三审:朱江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