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将门面公开发布信息向社会招租,有意竞租方请实地查看标的,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二、竞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竞租方式:
1、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流标处理。
2、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3、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提供场地(兴义市三月桥路豪辉酒店旁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并在兴义市工科局见证交易过程中,由出租方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
四、标的基本情况、竞价幅度及保证金的交纳
1、以上门面位于兴义市盘江东路12号(金三角处),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一粮店门面,以上门面面积为大约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2、每次竞价以竞价幅度为基础或以上倍数(每次最高10倍)。
3、竞价保证金交纳(开户行:工商银行贵州兴义湖南街支行;户名: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账号:2409010709200013339)。
五、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系人:詹仁新 13885916831 罗庭刚 13885946913 18185968599 六、报名时间及材料:
1、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12日17:00时截止;
2、意向竞租方须凭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进账单到兴义市工科局作报名登记;
3、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单位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竞价时间:2015年5月13日 ?下午:2时50分
八、款项支付方式:
1、第一、二年房屋门面使用租金为竞租中标价或协议出租价,以后年限房屋门面使用租金需在上一年房屋门面使用租金的基数上递增5%,按计算金额以此类推,直至5年合同期满;
2、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的第一年房屋门面使用租金须在中标并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房屋门面使用保证金到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剩余年限房屋门面使用租金须在当年房屋门面租金到期时间的前一月的对应日前一次性付清到出租方处,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成交价款。若三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房屋门面使用保证金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租赁房屋门面作流标处理;
3、房屋门面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税已含于租金中),租赁期间经营或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九、租赁要求:
1、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房屋门面租赁结果公示并公示3日(日历日期),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在3日内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和房屋门面使用保证金后,到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未竞租成功方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出租方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门面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用于从事餐饮、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如KTV、酒吧等)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
6、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门面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门面使用租金。
7、出租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和禁毒等安全的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期内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门面使用剩余租金,不再另外补偿。
9、中标人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方支付房屋门面使用保证金。租赁期限满,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缴纳的房屋门面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不计息退还承租方。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视为违约,不退还房屋门面使用保证金。
10、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十、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义市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兴义市电影院旁老三中内)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8685999407
为了给有意向竞租门面的竞租户提供更多便利特预留协助报名联系人:
李女士:13595936350 (节假日不休 ) 罗女士:13628599587 (节假日不休 )
十一、公告发布:兴义之窗。
兴义市市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