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之窗讯 近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才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望谟县森林公安局主动交待了其2013年12月在望谟县新屯镇坪湘村盗窃木材的犯罪事实,发生于望谟县新屯镇坪湘村的一起盗窃木材案成功告破。
2013年12月13日09时32分,望谟县乐旺镇转运站的向某电话向森林公安局报称:其堆放在新屯镇坪湘村绞妹苗家坪公路边的杉板被盗了。局长立即指派民警前往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案发现场除一些压痕外,无其他异常。在离案发现场300余米的公路坎下约50米的山沟里,发现一翻滚的疑似白色金杯中型普通客车改装的车辆和撒落在现场的杉板,现场除强制保险标志、车上一蓝一黄两副牌照外,未发现其他物证痕迹。经摸排和前往广西调查,查清了案发时在场人员为周某才、邹某思、何某利三人,但三人均已外出打工,无法及时查明案情。我局经研究决定,将车主邹某思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上网追逃。
2014年9月25日,邹某思被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北塘派出所抓获。邹某思落网后交待了案发经过。根据邹某思提供的案情,我局及时与广西乐业警方联系,得知周某才因伤住院的消息后,我局局长立即带领民警前往对周某才进行讯问。2014年10月28日,因工致残(左小腿骨折)的犯罪嫌疑人周新才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我局在进一步交待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周某才归案后交待:2012年初至案发,周某才一直在望谟县从事木材生意。2013年12月,周某才再次从广西乐业到望谟做木材生意。在望谟、册享等地找了3天的杉木林都未谈成生意,准备于12月11日赶回广西老家。临走前因近日未谈成生意,周某才就起了盗窃他人木材拉到广西去出售,做为此次在望谟消费补偿的念头。
当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才隐瞒同行回广西的邹某思、何某利二人,请邹某思开车帮其盗走受害人向某某堆放在望谟县新屯镇坪湘村绞妹组苗家坪公路边的木材(杉木边板)。犯罪嫌疑人周某才等人将木材装好后,在返回行驶途中,因下雨路滑,车辆发生了翻履事故,导致邹某思受重伤,三人到望谟县某医院简单处理后,遂赶回广西进行治疗。回到广西后,周某才为躲避法律的制裁,告知邹某思盗窃木材的真相后,要求邹某思为其隐瞒犯罪事实。经我局聘请望谟县林业局林业技术工程人员和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犯罪嫌疑人周新才所盗窃的木材共计1950块,价值2730元。
目前,我局已对周某才、邹某思二人采取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通讯员 杨俊 潘立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