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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更中心幼儿园学习《关于违反师德师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更新:2018-12-13 09:46|编辑:山遇水|浏览:885|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  为贯彻落实《《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18〕32 号)、《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违反师德师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兴市教〔2018〕172号),结合兴义市教育局的工 ...
  为贯彻落实《《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18〕32 号)、《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违反师德师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兴市教〔2018〕172号),结合兴义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12月12日,兴义市仓更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违反师德师风典型问题的通报》。活动由司冲同志主持。

  首先学习通报内容:兴义市则戎乡中学教师龚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兴义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龚某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在教师队伍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荣誉。其次根据兴义市教育局的要求,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全体教师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广大教师坚持为人师表,争当爱岗敬业的教书育人模范,做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司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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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学习通报内容:兴义市则戎乡中学教师龚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兴义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龚某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在教师队伍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荣誉。其次根据兴义市教育局的要求,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全体教师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广大教师坚持为人师表,争当爱岗敬业的教书育人模范,做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司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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