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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严把“三关” 吹响新《环保法》的号角

更新:2014-10-12 12:22|编辑:千寻|浏览:890|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10月12日,笔者从贞丰环保局获悉,该局为进一步提高小康环境质量指数,破解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瓶颈,严格把好项目预审关、项目选址关、审批政策关,努力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投诉纠,着力提高小康环境质量指数。
  兴义之窗讯 10月12日,笔者从贞丰环保局获悉,该局为进一步提高小康环境质量指数,破解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瓶颈,严格把好项目预审关、项目选址关、审批政策关,努力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投诉纠,着力提高小康环境质量指数。

  一是严格把住项目预审关,对距离环境敏感区及重点环境保护区较近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二是在项目选址上,将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参与环评股工作人员进行项目选址,选址中对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地区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对在风景名胜区以及城镇居民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等区域内选址建设养殖场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三是严格项目审批政策关,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不降低评价等级;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据悉,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将对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在建项目或投产项目采取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恢复原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该县为确保所有企业在新环保法实施前,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办理完毕,环保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乘“群众路线”之东风,全面深入基层排查,对未办理手续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各企业业主完善环保设施及相关手续,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新《环保法》。

  与次同时,该局还制发文件下发到各乡(镇),敦促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未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进行清理并报到环保局实行挂账消号,办理一个结束一个,确保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县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的紧急通知》,成立以秦昌政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办理时限、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保住了建设项目不“流产”。(通讯员 陶汝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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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严把“三关” 吹响新《环保法》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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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义之窗讯 10月12日,笔者从贞丰环保局获悉,该局为进一步提高小康环境质量指数,破解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瓶颈,严格把好项目预审关、项目选址关、审批政策关,努力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投诉纠,着力提高小康环境质量指数。

      一是严格把住项目预审关,对距离环境敏感区及重点环境保护区较近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二是在项目选址上,将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参与环评股工作人员进行项目选址,选址中对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地区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对在风景名胜区以及城镇居民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等区域内选址建设养殖场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三是严格项目审批政策关,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不降低评价等级;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据悉,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将对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在建项目或投产项目采取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恢复原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该县为确保所有企业在新环保法实施前,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办理完毕,环保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乘“群众路线”之东风,全面深入基层排查,对未办理手续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各企业业主完善环保设施及相关手续,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新《环保法》。

      与次同时,该局还制发文件下发到各乡(镇),敦促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未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进行清理并报到环保局实行挂账消号,办理一个结束一个,确保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县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的紧急通知》,成立以秦昌政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办理时限、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保住了建设项目不“流产”。(通讯员 陶汝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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