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之窗讯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2014年国庆长假期间,望谟县司法局开展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为主题的下乡普法宣讲活动,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了解民意,落实普法工作,取得宣传实效。
一、党组重视,周密部署,迅速形成工作合力。长期以来,望谟县司法局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放在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旨在提升全县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净化法制环境。一是狠抓动员树认识。部署开展国庆普法宣讲活动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第一时间向各科室征求意见建议,第一时间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局长罗儒明亲自组织协调,精心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确保活动有序进行。二是强化组织稳推进。为将国庆普法宣讲活动落到实处,司法局专门成立由司法部派遣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松律师任组长的宣讲小组,小组组员包括5名司法局干部和16名普法志愿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责任分工,构建领导亲自督促、组长带头示范、干部齐力配合、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细化措施保后勤。为确保国庆普法宣讲活动扎实开展,司法局办公室、普法办、法援中心、公证处等股科室鼎力配合,印制法律宣传资料100套,制作普法宣传旗帜10面,录制法律宣传广播120分钟,派出“法制进乡村”专用车辆,保障活动措施有力、稳步推进。
二、攻坚克难,发挥表率,筑牢干部思想根基。活动开展中,宣讲小组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克服重重困难,身体力行投身普法工作。一是放弃休假忙普法。此次普法活动定于国庆长假期间,利用学生及学生家长都在家比较集中的机会进行上门普法。宣讲小组22名成员主动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时间,集中精力参与会前准备、熟悉宣讲内容、制定走访路线。司法局公证处黄元壮家住广西百色,平时忙于工作无法回家探亲,本次十一长假主动要求参加下乡普法宣讲活动而放弃休假。司法局办公室苏姹将家中小孩放到父母家照顾,只身投入到下乡普法宣讲活动中来。二是舟车劳累徒步行。由于此次下乡走访村镇多、路线长、时间紧,宣讲小组克服暴雨天气、道路泥泞、车辆爆胎、山路崎岖等困难,多次冒雨徒步前往农户家中送法上门。10月4日,前往乐旺镇懂木村的道路被大雨冲坏,“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松律师和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何明霞带领小分队成员步行20余公里山路,完成懂木村的普法宣讲活动。三是严守纪律惜民力。宣讲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活动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纪律,自备干粮茶水,做到了对农户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宣讲过程中,各村农户热情挽留吃饭、赠送特产,一一被工作人员婉言拒绝,展现了司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三、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实践转化服务民生。司法局坚持上门搞活动,坚持把树立法制意识贯穿宣讲活动始终,真正使普法宣讲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一是入户讲解接地气。宣讲小组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讲解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分析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和现状,教育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用法。与此同时,宣讲小组还着重听取了农户对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改进和完善普活动作准备。二是答疑解惑除心疾。宣讲小组在农户家中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在主动讲解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认真解答了农户反响强烈的申请法律援助、移民安置补偿、工伤赔偿等有关问题。在昂武乡红湖村坡里组白有明农户家中,白大爷提出了其外孙女的父亲从未露面,是否可以主张抚养费的问题。“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松律师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胡海涛仔细询问了相关细节后,作出了详细解答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建议其申请法律援助。三是送法上门显温情。普法宣传组利用长假7天的时间,走访了王母办、平洞办、乐元镇、大观镇、岜饶乡、新屯镇、昂武乡、乐旺镇等8个乡镇,累计步行80余公里,共计走访农户96家、学生146人,发放宣传资料96份、普法宣传读本480册,为构建“平安望谟、和谐望谟”作出了积极贡献。 (通讯员 刘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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