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广播电视台FM107.9MHz新闻综合平台征寻合作伙伴公告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408】31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提升黔西南电视台节目水平,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与产业开发,促进广播媒体发展,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拟对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资源平台委托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征寻经营合作伙伴,具体事宜如下:
一、批准文件:州国资【2014】106号
二、合作对象:有意从事广播媒体业务的全社会单位及自然人
三、合作方式:
1、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的,作流标处理。
2、交易会议时,无意向合作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3、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合作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业主方代表和意向合作方进行协议商谈合作,协议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合作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争。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5、起始价为40万元,每次增涨幅度为1万元或以上倍数(最大10倍),每位报名参与的意向方须以起始价报价竞争。
四、平台简介:
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是经国家文广新局批准开办的黔西南州第一套自办广播频率,于2008年8月8日正式开播,每天清晨6点25分开始播音,到次日0点结束,全天播音12小时35分。频率信号覆盖全州八县(市)、义龙新区主城区及省内的安顺市、六盘水市,广西自治区的百色市、云南省的曲靖市、文山苗族瑶族自治州等与我州接壤的部分地区及州境内的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估算覆盖人口约600万。此外,通过金州广播网(www.qxndt.com)、网络收音机、数字电视13频道等传播平台均可实时收听收看。频率拥有现代化的数字直播机房、数字音频工作站、户外直播台等一批设施、设备,采访、播控系统已基本实现数字化。
频率主要是以新闻及新闻类节目为主,以服务类节目为辅的定位。目前,自办直(录)播节目10余档,时长10多个小时,主要品牌节目有主档时政新闻《金州之声》、评论类节目《今日聚焦》、监督类节目《周三政风行风热线》、服务类节目《1079汽车俱乐部》以及民语节目《民族之声》(其中,布依语广播在全国是第一家开办,苗语广播在全国是第二家开办)等。
目前,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正在进行设备的更新换代,同时加大信号覆盖及盲区补点工作,随着设备硬件的完善和节目软件的优化,频率将会形成鲜明的类型化广播定位,区域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将随之提升。
五、合作内容:
1、频率所有时段广告经营资源
2、保留节目(栏目)外的所有时段节目成产、合办资源。保留节目为:《金州之声》、《玉龙之声》、《民族之声》、《周三政风行风热线》、周五《金州法制在线》;其它政策性或上级安排需要设置的节目或栏目。
3、频率所有地面活动及拓展业务。
六、咨询方式:
地 址 :桔山广电大楼四楼
联 系 人:陈亚红(州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18608591299
七、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8日17:00时截止(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
(一)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须缴纳20万元保证金及信息服务费100元(信息服务费不退还)至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二)单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开户银行信誉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5、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单位和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有效,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自然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2、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3、具体从事广播工作相关经历的证明资料一份;
4、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开标时间:2014年9月9日 上午:10时00分
九、合作要求:
1、合作对象:有意从事广播媒体业务的全社会单位及自然人;
2、合作伙伴组建的团队,主要骨干须有新闻从业经历和广告营销经历;
3、合作期限为五年。广告经营交台纯收益为:第一年为竞争中标价或协议价,第二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第四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30万元,第五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30万元。其余业务产生收益,双方对半分成,成本以30%计;
4、合租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合作方承担;台现有在频率工作人员的稿酬、加班工资等,由合租方承担;
5、频率播出的节目、广告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必须经台审查后方能播出。播控管理、审查权限属于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6、具体合作合同在遵照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由中标方与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共同签署;
7、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合作伙伴在合作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十、支付方式:
1、第一年合作成交资金须在开标结束后次日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年限合作资金严格按照黔西南广播电视台相关规定按时付清(款项支付到州广播电台)。五年合作期限满需继续合作的,由州广播电台重新拟定合作方案报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同意后,州交易中心按照州国资局批复文件规定公开发布信息进行征寻。
2、竞争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合作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合作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七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合作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项目合作事项作流标处理。
3、未竞争成功方在开标结束后次日计算五个工作日内到州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联 系 人:张锐思(州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59-3121710
十二、公告发布网站:(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