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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旧公务车出售公告

更新:2014-7-16 15:11|编辑:千寻|浏览:880|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州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旧公务车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出售活动,具体出售事宜如下。
  黔西南州旧公务车出售公告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407】28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州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旧公务车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出售活动,具体出售事宜如下:

  一、批复文件:州国资【2013】76、87号

  二、出售对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三、出售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买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现场监督人员和意向竞买方洽谈、商议进行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价以起始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买。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标的基本情况:


  五、标的展示:竞买方可联系转让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直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展示时间:2014年7月21日)

  联 系 人:郑周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理)

  联系电话:13908596993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4日下午17时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未截止日前均可索取资料,竞价保证金在报名截止之日下午17时前到账有效。

  (二)意向竞买方可报名参与公告内任意一台或几台车辆的竞价,说明所报名标的物名称,1、缴纳报名标的物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就享有对所报名标的物竞价的权利;2、若缴纳20000元竞价保证金,即享有对本公告内所有标的物竞价的权利。每位竞买方须以起始价

  报价竞买。

  (三)报名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和信息服务费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信息服务费100元(该费用不退还)。

  (四)凡有意竞买方(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买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七、出售时间:2014年7月25日   上午10时00分

  八、支付方式:

  竞买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五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出售要求:

  (一)竞买方进入交易会场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出售公告》、《招标资料》、《竞买人承诺书》全部竞买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买标的存在的全部瑕疵风险和中标条件。竞价成交后中标人对以上竞买条款内容及竞买标的提出任何争议,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竞价出售或协议出售后标的物存在瑕疵的任何责任。

  (二)竞买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买行为,一经应价,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竞买活动结束后中标人拒签《产权竞价记录表》、反悔或不承认应价中标事实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州交易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发布时间顺延),如协议出售的须公示 3 日(日历日期)、公开竞价出售的须公示 5 日(日历日期),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四)未竞买成功者在交易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州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示期满后,州交易中心将出具《竞价出售成功确认书》或《协议出售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30日内到相关部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和办理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全部手续,并将《产权转让合同》原件和办理完成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复印件提交到州交易中心备案(如: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或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不提交州交易中心备案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须在规定期限截止前告知州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经核实事实存在的,可延长5日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十、报名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部(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联 系 人:张锐思

  联系电话:0859-3121710

  开户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881010001201100053646

  十一、公告发布:(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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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407】28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州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旧公务车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出售活动,具体出售事宜如下:

      一、批复文件:州国资【2013】76、87号

      二、出售对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三、出售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买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现场监督人员和意向竞买方洽谈、商议进行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价以起始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买。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标的基本情况:


      五、标的展示:竞买方可联系转让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直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展示时间:2014年7月21日)

      联 系 人:郑周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理)

      联系电话:13908596993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4日下午17时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未截止日前均可索取资料,竞价保证金在报名截止之日下午17时前到账有效。

      (二)意向竞买方可报名参与公告内任意一台或几台车辆的竞价,说明所报名标的物名称,1、缴纳报名标的物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就享有对所报名标的物竞价的权利;2、若缴纳20000元竞价保证金,即享有对本公告内所有标的物竞价的权利。每位竞买方须以起始价

      报价竞买。

      (三)报名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和信息服务费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信息服务费100元(该费用不退还)。

      (四)凡有意竞买方(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买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七、出售时间:2014年7月25日   上午10时00分

      八、支付方式:

      竞买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五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出售要求:

      (一)竞买方进入交易会场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出售公告》、《招标资料》、《竞买人承诺书》全部竞买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买标的存在的全部瑕疵风险和中标条件。竞价成交后中标人对以上竞买条款内容及竞买标的提出任何争议,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竞价出售或协议出售后标的物存在瑕疵的任何责任。

      (二)竞买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买行为,一经应价,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竞买活动结束后中标人拒签《产权竞价记录表》、反悔或不承认应价中标事实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州交易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发布时间顺延),如协议出售的须公示 3 日(日历日期)、公开竞价出售的须公示 5 日(日历日期),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四)未竞买成功者在交易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州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示期满后,州交易中心将出具《竞价出售成功确认书》或《协议出售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30日内到相关部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和办理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全部手续,并将《产权转让合同》原件和办理完成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复印件提交到州交易中心备案(如: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或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不提交州交易中心备案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须在规定期限截止前告知州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经核实事实存在的,可延长5日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十、报名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部(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联 系 人:张锐思

      联系电话:0859-3121710

      开户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881010001201100053646

      十一、公告发布:(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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