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三体系”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更新:2023-5-24 10:44|编辑:山遇水|浏览:382

      黔西南州通过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对象体系、分级管理体系、数字信息体系,构建具有黔西南州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对象体系

      坚持以黔西南不同历史时期、城市与村镇、物质与非物质等文化遗产为载体,明确了以安龙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贞丰县纳孔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贞丰县老城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名城、名村、街区,以及1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167处历史建筑为主要保护对象体系,探索普查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纳入保护名录。

      建立健全保护分级管理体系

      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州、县(市)管理体系,州级负责实施本级相关工作并对县级开展检查指导,县(市)结合实际制定保护传承管理办法,编制城乡文化保护方案,普查认定公布县级保护对象,及时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挂牌保护,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督促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普查登记、维护修缮、巡查管理、保护利用等工作。目前,全州历史建筑已挂牌保护164处,贞丰县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安龙县兴义府试院历史文化街区均已完成标志牌设置,新一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普查认定正在全面推进。

      建立健全保护传承数字信息体系

      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信息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为历史文化资源数据采集、测绘建档、保护传承、动态监管等提供支撑依据,为资源线索征集、保护对象展示等提供公众互动交流平台。目前,已完成167处历史建筑坐标、数字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

黔西南州“三体系”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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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5-24 10:44 浏览量:382

  黔西南州通过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对象体系、分级管理体系、数字信息体系,构建具有黔西南州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对象体系

  坚持以黔西南不同历史时期、城市与村镇、物质与非物质等文化遗产为载体,明确了以安龙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贞丰县纳孔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贞丰县老城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名城、名村、街区,以及1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167处历史建筑为主要保护对象体系,探索普查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纳入保护名录。

  建立健全保护分级管理体系

  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州、县(市)管理体系,州级负责实施本级相关工作并对县级开展检查指导,县(市)结合实际制定保护传承管理办法,编制城乡文化保护方案,普查认定公布县级保护对象,及时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挂牌保护,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督促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普查登记、维护修缮、巡查管理、保护利用等工作。目前,全州历史建筑已挂牌保护164处,贞丰县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安龙县兴义府试院历史文化街区均已完成标志牌设置,新一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普查认定正在全面推进。

  建立健全保护传承数字信息体系

  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信息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为历史文化资源数据采集、测绘建档、保护传承、动态监管等提供支撑依据,为资源线索征集、保护对象展示等提供公众互动交流平台。目前,已完成167处历史建筑坐标、数字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