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发展需求,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营造户外体育运动氛围。黔西南州文体广电局、黔西南州总工会和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决定联合举办2016年黔西南州第一届“阳光清泉杯”五人制足球赛。有条件参加的各县(市、区)、州直各单位、部队、武警、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1、冠军:奖杯+牌匾+奖金(人民币6000元);
2、亚军: 牌匾+奖金(人民币4000元);
3、第三名:牌匾+奖金(人民币2000元);
4、第四名:牌匾+奖金(人民币1000元);
5、进入八强者:(各奖金人民币300元)
6、道德风尚奖:牌匾+奖金(人民币500元)
7、最佳球员: 证书+奖金(人民币300元);
8、最佳射手: 证书+奖金(人民币300元);
9、最佳守门员:证书+奖金(人民币300元);
10、最佳教练: 证书+奖金(人民币 300元);
11、最佳裁判员:证书+奖金(人民币300元);
12、优秀裁判员:证书+奖金(人民币100元)
分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
1、小组循环赛安排:球队进行抽签,分成多个小组,每个小组4支球队,进行小组循环赛,各小组前两名出线;(待报名截止后,组委会研究是否设立种子队)
2、淘汰赛安排:按照国际足联惯例设1/16决赛、1/8决赛、1/4决赛和半决赛,两场半决赛的胜队进入决赛,两场半决赛的负队决出第三名。
3、小组决定名次: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的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到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照相互间比赛胜负、净胜球、进球数比较排名,如以上都相同则抽签决定;
4、参照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其他参照中国足协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办法》、《指导文件》执行。
5、比赛采用5人制,比赛用球为4号球,比赛时间全场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5分钟;
6、每场比赛每队可报10名队员参赛。
7、每队必须备有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分;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分的袖标;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款式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8、上场球员必须佩带护腿板,球鞋只能是用帆布或软皮革制成的足球鞋,鞋底应用橡胶或其他类似的材料制成,不可有硬质鞋钉,不得佩戴有可能伤及自己或他人的饰物,上场服装按赛程表前深后浅的原则为准。
9、比赛中运动员被直接出示红牌或连续两张黄牌,自动停止下轮比赛;如有严重犯规或其他违纪行为,联赛组委会裁判组可视其轻重追加处罚。
10、淘汰赛若常规时间打平,采取加时赛,加时赛时间为15分钟;若在加时赛中都未进球或进球数相等,采取点球决胜。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黔西南州第一届“阳光清泉杯”五人制足球比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坚{13508597979}张信鹏{15608591106} {13885985528}邮箱:549319907@QQ.COM
地点:兴义市阳光通灵体育运动休闲中心----C7体育运动中心(贵州醇酒厂家属区南后门)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