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家住兴义市桔山片区施达桂城小区的何女士到自来水公司交水费,并打印自己上月的水费发票。细心的何女士发现单子上都有一项“污水费”,另外还有收“垃圾费”。
何女士顿时产生疑问:自来水公司已经收了污水处理费,垃圾费又从何谈起?何女士为了消除心中疑惑,网上搜索发现垃圾费多是替人代收,何女士还主动问询自来水公司和所住小区物业管理处,对于沈女士的问题,自来水公司客服、施达桂城小区物业并无做出明确解释。
截至目前,何女士还在困惑。
1、如该“垃圾费”为自来水公司收取:何女士在网上搜索的贵州省各地水价一览表中,兴义市显示仅有“水价”:6吨内按0.18元/吨,超出部分按0.23元/吨;“污水费”:0.6元/吨两个收费项目;并未出现“垃圾费”字眼。该垃圾费如为自来水公司收取,那请问省、州物价局收费许可何在?
2、如该“垃圾费”为代施达桂城物管收取:何女士搜遍于物管签订的合同,并无此项说明,该类收费存在乱收费、重复收费性质(因该小区已按照0.9元/月/平交过物业管理费)。
3、最后,请兴义市自来水公司、施达桂城物管予以说明或公告。
兴义市热心市民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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