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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峰湖沿湖村寨针对游客、钓友收取费用的疑问
发布时间: 2018-10-10|发布人:归家浪子|浏览次数:22166

       国庆长假,外地游客向往我们黔西南的有几大因素,其中不乏黔西南独特的自然风光,同时还有万峰湖作为理想的钓鱼天堂,可是就在国庆前期,在去往万峰湖的一些村村通公路上,立了这样的牌子,巧立名目,针对所有外来游客收取费用,解读下来,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名委员会自治法》,第二条,第八条,第二条,第八条真实内容为:“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不知道,那一条哪一点,准许村委会巧立名目收费,收取费用!难道村名委员会可以越过政府部门,越过发改委,我就不想信了!

      这样的问题,务必影响我黔西南、我大兴义在游客中的形象,因此恳请,相关部门,管一管!这样的行为一度纵容是不是就成了山大王,”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公安机关各地方政府还在大力宣传坚决打击村霸、路霸,这不就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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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6)

scj      10-16 16:22
典型的村霸行为,应该打击。
阿德      10-28 22:53
那些路好像也不是他们自己出钱修的吧,组组通公路都是国家拨款的,在寨子边边上停个车子都会有人来收停车费,简直就是新的黑社会行为!
金州说客      10-16 11:06
南盘江镇各村寨的做法,就是不想让太多外地人到万峰湖来旅游,一个是停车费,一个所谓的垃圾费且连小孩都不放过,这种做法不把万峰湖景区搞死才怪,旅游搞得好的地方,你们去看看,是靠收停车费和垃圾费来增加收入的吗?多向云南人学学,好多景区连停车费都不会收取,更不用说垃圾费了。
zhaoyon1231919      10-16 14:04
以前去钓鱼很愉快,现在去很闹心,去哪个湾湾都收费,真是山大王、路霸了
书影      11-13 09:10
其实这些村的做法是针对咱们本地人的,万峰湖的钓鱼人主要还是咱们本地的为主,这种收费的方式让绝大多数人感到反感,更有当地的村民强行将已经在钓鱼的人赶走,让他带来的人占据钓点作钓的行为,让人气愤,难道万峰湖就成了周围那些村寨的了,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clj3525      11-20 09:12
关键是有关部门要有所作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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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峰湖沿湖村寨针对游客、钓友收取费用的疑问

2018-10-10
归家浪子
22166

       国庆长假,外地游客向往我们黔西南的有几大因素,其中不乏黔西南独特的自然风光,同时还有万峰湖作为理想的钓鱼天堂,可是就在国庆前期,在去往万峰湖的一些村村通公路上,立了这样的牌子,巧立名目,针对所有外来游客收取费用,解读下来,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名委员会自治法》,第二条,第八条,第二条,第八条真实内容为:“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不知道,那一条哪一点,准许村委会巧立名目收费,收取费用!难道村名委员会可以越过政府部门,越过发改委,我就不想信了!

      这样的问题,务必影响我黔西南、我大兴义在游客中的形象,因此恳请,相关部门,管一管!这样的行为一度纵容是不是就成了山大王,”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公安机关各地方政府还在大力宣传坚决打击村霸、路霸,这不就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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