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义市户籍管理的疑问?需要入住证明
发布时间: 2018-06-20|发布人:ZHUXINGFEI|浏览次数:4452
目前兴义市对乡镇户口转入城区户籍,以购买商品房之后,转户口入城为例,出具购房伙同之后,还需要物管公司出具入住证明。但如果业主确实已经入住,因与物业公司有经济纠纷,物业公司以此威胁,不出具入住证明,也就转不了户口。请问一下相关部门,物业公司哪里来的权力?能让购房者不能如户籍?如果说到公信力,需要证明入住,十几个人组成物业公司,能比得上几千位业主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吗?在此,以兴义义城山水小区物业处,因与业主有经济纠纷,不出具入住证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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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海一鼠 06-25 11:15
- 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征对户口迁移,经历过跨省迁移、省内迁移,算是对政策有一定了解,根据2003年贵州省公安厅出台户籍管理便民措施《贵州省公安厅户籍管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第十条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有合法产权自建住房、继承房屋的、可凭本人申请、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将其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迁入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后,经核实并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查批准,签发准迁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又根据2017年《贵州省公安机关二十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5.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只需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不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
楼主你提出的入住证明问题实际上是办理迁移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办理人口迁移登记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履行对社会的管理职责,肯定是一种公权力行为,就说是楼主你提出申请以后,从条文来讲是“派出所受理申请后,经核实并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查批准”,公安户籍部门要进行核实,比方说要核实是否入住、核实购卖行为是否真实等,要求你提供物业出具入住证明是户籍部门进行核实的一种核实行为,但是反过来说户籍部门进行核实的手段和方法并不是只是这一种,只是限于庞大的工作量与有限的警力,这种方法最简单。总之一句话进行核实的主体责任是户籍部门,物业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它是没有权力行政国家公权力的职能,让他开入住证明只是配合国家公权力机构进行行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