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木浪河不让钓鱼!执法者竟然强收钓者钓具!笔者通过多方查询木浪河属二极饮用水源保护区!按14年贵州省政府,人大颁布的二极水源保护区没有不让钓鱼一说啊!这样执法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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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0)
- 阿德 08-18 08:25
- 强收钓具的是什么人,是木浪河水库管理所的吗?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这个属于行政处罚,他们好像没这个权利,但是你要举证,证明是他们拿走了你的钓具。
jxl 08-20 18:05
不是我的钓具,是朋友的!先在这里给施攻执法者个提醒!如有下次肯定找律师!再把这种违法执法现像网络贴吧!
- wflsddh 08-25 10:04
- 几十万人吃的水源点,不管是一级、一、二级、三级,不应该保护吗?一个人钓鱼没事,一千个一万过去钓呢?一个人闯黄灯没事,许多都闯呢?许多大问题都是由小问题足步发展而来的。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方便别人也是在方便自己。
jxl 08-26 21:42
承包水库养鱼和住在水库上的怎么说?钓鱼有何污染?
- 526066756 08-17 15:19
- 别人住在水库上,承包水库养鱼,打鱼都可以,为什么不让钓鱼?
jxl 08-20 18:10
可能就那些养鱼的花了小钱找了所谓执法者吧!要说污染!养鱼的打鱼时那污染!呵呵!不说很多人懂的!木浪河为什么氮超标!:
- 526066756 08-17 15:19
- 别人住在水库上,承包水库养鱼,打鱼都可以,为什么不让钓鱼?
- 木浪河管理所 08-18 16:46
- 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jxl 08-20 17:40
没有不让钓鱼嘛!并且木浪河是二极饮用水源保护区!
jxl 08-20 18:01
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提倡黔西南州打造山旅户外活动的前提下钓鱼符合该项精神!作为管理者只能做好安全与钓者注意保护环境的宜传!而不是用不文明违法手段去干涉别人合法的娱乐爱好!现在钓鱼所用饵料全部经过严格监管并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沧海一鼠 08-24 11:39
你觉得你的理解有很大问题,法律条文说的是拆除建设项目,不是说没收鱼杆
- 幸福小市民 08-21 08:45
- 依据 黔府函〔2013〕11号贵州省政府通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兴义市兴仁县望谟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兴义市木浪河水库、望谟县纳过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1.兴义市木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2.望谟县纳过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另行印发)
木浪河属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你已经涉嫌违法了,只是对于执法者身份及流程不符合法定程序,建议你依法申讼或上告法院,但前提是你得提供必要的证据。
jxl 08-21 22:37
没有垂钓一说!木浪河不是一极饮用水源保护区!是二极水源保护区!
jxl 08-21 22:40
你找一下14年省政府发的木浪河是几极保护?
jxl 08-21 23:18
关于木浪河与纳过水库省政府批复为二极饮用水源保护区!兴义市人民政府在木浪河周边树立的宣传牌上明显写有禁止电鱼,毒鱼,灯人鱼,非法网捕,以及禁止周边养殖,清洗船只油污,排放工业废水等!那有不让钓鱼一说?那个通告牌
jxl 08-22 03:17
据有经验的老渔民说像木浪河这种散养的渔在养大捕捞时必须撒化肥以达到赶鱼进网的目的并且所用化肥量大!请问这种和钓鱼比较如何?现在钓鱼大部分都是商品饵!蚯蚓!商品饵成份不外乎粮食,鱼粉,虾粉,螺蛳粉这些,对水体有污染吗?难道钓鱼的人会用毒药,化工原料,工业废料这些去施钓?这些鱼吃吗?
- 沧海一鼠 08-24 11:45
- 强收鱼杆属于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没收鱼杆肯定不是紧急情况,应该适用第十八条,楼主请仔细对一下,执法人员做到了几条,否则就是违法
jxl 08-26 21:40
据朋友说叫不要钓了!朋友问有何依据不让钓上!上岸几个人就强收钓具!
- adorong 08-31 07:38
- 既然知道是水源保护地,难道不应该保护吗?你自己也喝这个水,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健康保护吗??为啥搞了破坏还这么振振有词?你钓鱼,我打鱼,别人再搞个野炊,水质被破坏了,最后怪谁?又怪政府不管了。
jxl 09-05 20:27
现在讨论钓鱼对水体的污染程度!没说捕鱼!野炊这些对水体有污染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