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澳华城市广场物业管理费高达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堪称兴义最贵,且交房时还要收什么预埋管线费?什么道理?
物业管理费费,违反规定《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的确定。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考评项目和考评内容及对应分值,原则上以独立小区(大厦,工业区)为单位审批所辖物业管理收费等级及收费标准。
经考评达到90分以上为甲级:80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乙级;70分至80分(不含80分)为丙级;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为丁级。
收费标准按其等级制定,甲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0元至0.80元;乙级为0.45元至0.60元;丙级为0.35元至0.45元;丁级为0.25元至0.35元。
公共性服务费,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其实际提供的服务,对照《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自评收费等级,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评后,可按评定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数,上下浮动不超过30%具体确定独立个区(大厦、工业区)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一下,不要让无良开发商随意侵犯市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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