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安龙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安龙

安龙市监局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通报学习

更新:2015-10-27 14:57|编辑:刘若予|浏览:1392|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10月27日上午,在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由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转发《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的学习。
  兴义之窗讯  10月27日上午,在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由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转发《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的学习。

  通过对通报中19起违规案例的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更进一步加强严守纪律、严守规定、严守制度的意识。

  局领导也作出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把违纪典型案例作为一个深刻的教训和警示教材,以此来提高自身对纪律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和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按纪办事、按章办事,规范好自身行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四风”反弹;四是将原文转发各分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上报学习情况。五是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典型问题》与治惰促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再次查找本单位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各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纪律保证。(通讯员  胡燕—报道)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 安龙

安龙市监局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通报学习

  • 编辑:刘若予浏览:1392评论: 0 兴义之窗
  •   兴义之窗讯  10月27日上午,在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由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转发《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报的学习。

      通过对通报中19起违规案例的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更进一步加强严守纪律、严守规定、严守制度的意识。

      局领导也作出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把违纪典型案例作为一个深刻的教训和警示教材,以此来提高自身对纪律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和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按纪办事、按章办事,规范好自身行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四风”反弹;四是将原文转发各分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上报学习情况。五是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典型问题》与治惰促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再次查找本单位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各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纪律保证。(通讯员  胡燕—报道)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