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晴隆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晴隆

晴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

更新:2017-8-10 09:51|编辑:小乘|浏览:6575|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近日,在县局刑侦大队、莲城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的协同配合下,晴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有效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在县局刑侦大队、莲城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的协同配合下,晴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有效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当日,晴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称:莲城镇北街XX宾馆一房间内有人聚众吸毒,接到反映后,禁毒大队民警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当即指令,由禁毒大队牵头,刑侦大队、莲城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队配合,采取主动出击,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尽快核查,抓捕吸毒人员,严厉打击吸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经全面摸排,发现在莲城镇北街XX宾馆XX号房间内有2名吸毒人员,获取线索后,采取布控,经过16个小时的蹲点守候,于次日上午9时许,办案民警在晴隆县莲城镇北街XX宾馆XX号房间内将正在吸食毒品的张某某(男,31岁,晴隆县莲城镇人)与龙某某(男,27岁,湖南省茶陵县人)一举抓获,当即将2人带到禁毒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尿液检测,检测结果2人均呈阳性。

  经询问,张某某、龙某某二人对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某、龙某某已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李  骅)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 晴隆

晴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

  • 编辑:小乘浏览:6575评论: 0 兴义之窗
  •   近日,在县局刑侦大队、莲城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的协同配合下,晴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有效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当日,晴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称:莲城镇北街XX宾馆一房间内有人聚众吸毒,接到反映后,禁毒大队民警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当即指令,由禁毒大队牵头,刑侦大队、莲城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队配合,采取主动出击,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尽快核查,抓捕吸毒人员,严厉打击吸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经全面摸排,发现在莲城镇北街XX宾馆XX号房间内有2名吸毒人员,获取线索后,采取布控,经过16个小时的蹲点守候,于次日上午9时许,办案民警在晴隆县莲城镇北街XX宾馆XX号房间内将正在吸食毒品的张某某(男,31岁,晴隆县莲城镇人)与龙某某(男,27岁,湖南省茶陵县人)一举抓获,当即将2人带到禁毒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尿液检测,检测结果2人均呈阳性。

      经询问,张某某、龙某某二人对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某、龙某某已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李  骅)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